Re: [新聞] 怕被肉搜!母女3人擠博愛座遭拍照
※ 引述《JokerFace (業務大人)》之銘言:
: 我建議台北捷運將博愛座全數取消
: 原因是,我認為讓座這件事情是應該要自動自發的
: 坐在椅子上的乘客,如果發現到有旅客行動不便或是乘坐的必要,就應該自主性裡讓
: 就算坐著的地方不是博愛座,也應該有此認知,並非只有博愛座的乘客才需要讓座
: 且禮讓他人位子,但這應該是出自個人意願,而非他人透過各種手段所進行的強迫行為
: 我相信設置博愛座的主要目的是希望讓大家培養讓座的觀念,
: 並非只是設置一個只有老弱婦孺可以坐的坐位而已
: 但現在的博愛座,原意已經被很多乘客扭曲,所以發生很多關於博愛座讓座的事情發生,
: 除了這件新聞外,板上的文章也有版友分享過,我將博愛座爭議的情況,分析為底下兩點
: 1.坐博愛座的乘客不知道何時要讓坐
: 有些時候要分辨該不該讓坐是很容易的,好比老人或身障人士,
: 常看到不是坐在博愛座上的乘客也會主動讓座給這些人,
: 但有時候真的不知道是否對方需要坐位,好比說我有一次坐在非博愛座的坐位
: 一個媽媽帶著一個約六、七歲的小孩進了車廂,我當下就起身讓坐,
: 在我旁邊的乘客也同樣起身讓坐,所以該名母親和小孩就一同坐在一起,
: 但發現到,原來這名小孩並不喜歡坐著,他喜歡站著,
: 因為他在坐位上面站立著還跳來跳去,還弄髒了坐位,當下我真的懷疑我讓坐是對的嗎?
: 今天讓座給對方,是出自善意,是自動自發,
: 而希望被讓座的旅客如果讓人看不出來你有被讓座的必要,
: 我覺得可以告知車內的旅客你的需求,甚至在入站時請站務人員協助,非常容易解決。
: 2.想坐博愛座的乘客要求讓坐的行為詭異
: 就如同原PO文章內的新聞,父親希望坐在博愛座上面的乘客可以讓座給自己小孩,
: 可是卻是用手機錄影的方式,將乘客錄下,感覺是有點侵犯人隱私的脅迫下要人讓坐
: 當然容易發生乘客之間的衝突產生,報警後就會變成新聞,開始對捷運公司有負面影響
: 我記得我小時後搭車,如果沒有坐位,父母親總是會說,很快就到了你再忍一下,
: 如果旁邊的好心乘客見到了我主動讓位,父母親也會萬分感激,
: 但就算沒有人讓坐,父母也不會口出惡言,因為我父母給我的教育是,我只是在搭車,
: 沒有坐位是正常的,人家讓位給你要感激人家,人家不讓給你也是理所當然,
: 因為路途很短,但人生的旅途卻很長,沒有人能夠一輩子都有位子可坐,
: 不能夠要求別人任何事情都要順自己的心,服自己的意
: 若是利用一些手機拍攝的方式來處理,我個人認為十分不妥,
: 除了侵犯人隱私,也對小孩有不良示範,是否長大後只要有人不讓坐,都是別人的錯?
: 包含推廣的捷客文化,也只是要大家養成禮讓守秩序的習慣,
: 但一定也會有很多乘客將他誤以為是規定而造成彼此間的誤會產生
: 坐在博愛座上面就是沒有公德心?就可以被肉搜?
: 而且會發現,就算車上有時滿滿是人,博愛座就是沒人坐(或是不敢坐) (博愛座=不要坐),
: 我相信大家都已經有讓座的觀念了,不需要設置一個假裝很博愛的博愛座了
: 所以強烈建議將博愛座拆除,以免有更多衝突產生
: ※ 引述《kudo070125 (工藤)》之銘言:
: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s9D9RMEI8Y
: : 現在博愛座的文化到底扭曲到什麼地步?
: : 一名媽媽+兩名國高中女生 vs 一名爸爸+國小女生
: : 博愛座有必要讓座給國小女生?
: : 如果車內沒有其他需要讓的人
: : 那母女檔和父女檔只有先來後到的差別
: : 沒有讓座給你們父女檔的義務
: : 這樣子就要拍照肉搜,心態可議
: : 「請讓座給需要的旅客」
: : 如果你認為你比那對母女檔還需要座位
: : 請你「自己開口」跟她們說
: : 不要以為別人就有義務一定要讓給你國小生
: : 難怪博愛座總是沒人敢坐
看到這個新聞有覺得這個父親教育失敗
上個月我跟朋友有還有朋友的小孩約三歲
一起去動物園玩,回程的路上
在快到忠孝復興前兩站
上來一位媽媽跟兩個小朋友,約五歲六歲
當我看到的時候,就以起身想讓小朋友座
結果那位媽媽一上車就很不客氣的要我對面
位置的兩個年輕人約大學生年紀
起來讓給他家小孩
這過程中
連一句謝謝都沒有
而且還用命令的口氣說話
在說人家也不是座在博愛座
我跟我朋友當下很傻眼
看到座個兩站就下
整個很無言
話說那天出去我朋友才36公斤
抱著一個三歲小孩都不會有人想讓他座
他都習慣了
反而現在讓座都是老人
我們也不好意思座
支持每個座位都是博愛座
不要在貼上專用座位
搞的大家都很尷尬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5.0.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MRT/M.1399088012.A.804.html
→
05/03 12:11, , 1F
05/03 12:11, 1F
推
05/03 12:57, , 2F
05/03 12:57, 2F
→
05/03 12:58, , 3F
05/03 12:58, 3F
推
05/03 13:00, , 4F
05/03 13:00, 4F
推
05/03 13:11, , 5F
05/03 13:11, 5F
推
05/03 13:44, , 6F
05/03 13:44, 6F
推
05/03 15:09, , 7F
05/03 15:09, 7F
→
05/03 15:22, , 8F
05/03 15:22, 8F
→
05/03 15:23, , 9F
05/03 15:23, 9F
推
05/03 17:31, , 10F
05/03 17:31, 10F
推
05/04 01:23, , 11F
05/04 01:23, 11F
→
05/04 01:23, , 12F
05/04 01:23, 12F
推
05/04 02:47, , 13F
05/04 02:47, 13F
推
11/13 07:55, , 14F
11/13 07:55, 14F
→
11/13 07:55, , 15F
11/13 07:55, 15F
→
11/13 07:55, , 16F
11/13 07:55,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