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稿]員工薪資依職位不同 是企業管理基本原則
說真的,學生相信台北捷運還可以;上過班的還相信台北捷運,幾希。
※ 引述《kenf (肯夫)》之銘言:
: 臺北捷運公司是具管理制度的企業,為激發同仁潛能、避免「吃大鍋飯」心態訂定各項規
: 定,員工所領的獎勵都是依據年度表現,員工考核結果也都經過勞方代表參與的考核委員
: 會審議,與其身分為主管或是基層無關。議員引用考核結果領不到績效和考核獎金員工的
: 投書來質疑臺北捷運公司的管理制度,完全偏頗。
公務機關、各公民營事業都宣稱自己為了激發員工潛能、避免大鍋飯心態而訂
定各項考核制度,員工所領的獎勵都是依據員工的年度表現,員工的考核結果
也都是基於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辦理。
但上過班的都知道-這種事情只會出現在課本裡面。
: 臺北捷運公司強調,該公司的薪資結構都經市府核定,15年來從來未改變,依職位不同薪
: 資也有差異,此與一般企業的制度相符。有議員稱該公司「肥貓高層」「領走」鉅額福利
: 金,是故意扭曲數字醜化公司員工,臺北捷運公司無法接受。
職位不同,新資不同本是人資薪酬制度的理所當然;但人家議員要問的是:
有沒有「考績一樣A等,站務員發獎金一個月、段長1.5個月、處長兩個月」這
種事情?
還是說,A等的人都集中在高層,BCDE等的就由基層吃下去?
人家在講陽明山,你跟人家講觀音山,這.......
: 至於議員所提的「勞工福利金」僅約2,481萬元,該預算是依「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
: 企業須提撥給勞資合組的「職工福利委員會」之費用,該公司每一位員工也依法每月要扣
: 繳「職工福利金」,這是法定的勞工福利,全國企業一體適用,何來福利暴增之有。
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的規定,公營事業已列入預算之職工福利金,如不低
於該條第2款「每月營業收入總額內提撥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一五」
之規定者,得不再提撥。
請恕我提醒一點:記得之前台電就為了公司大虧損卻還以0.15%的標準提撥職
工福利金而被K的滿頭包。
: 臺北捷運公司再說明,議員一再誤解的「工作獎金」,其實是勞基法第2條規定之每月經
: 常性給與的薪資,實際編列約3億餘元,。該公司的薪資結構亦反映個別勞工表現,員工
: 的差勤獎懲都會影響當月「工作獎金」,作為管理的必要工具,這與部分私人公司對於員
: 工全月無請假和遲到早退發給全勤獎金的性質類似。
工作獎金的問題其實跟前面一樣,議員關心的是有沒有那種「站務員三千、
領班五千、副段長一萬、處長三萬」的事情。
: 議員所列舉11億餘元之「獎金」預算科目,扣除前述「工作獎金」外的8億餘元,則是
: 5,000多位員工的年終、考核及績效獎金預算,至於是否領得到須視營業績效及工作表現
: 而定:如果營運無盈餘領不到績效獎金;未達盈餘目標,績效獎金及年終獎金則不全數領
: 取。將臺北捷運員工社會形象誤導為虧損也能領績效獎金,對於夙夜匪懈守護都會公共運
: 輸的5,000多位北捷員工和背後支持的眷屬們極不公平。
這我只能講說:各國公營事業差不多都因為「虧損也能領獎金」被幹過一輪
了,請多擔待,這是很無奈的。
: 臺北捷運公司強調,議員先前質疑該公司102年福利費及工作獎金編列增加1億多元?事實
: 上,102年該類費用較101年增加,除了因為102年該公司配合明年底新路線通車時程,預
: 計下半年進用328名員工預為培訓,新增費用約3,634萬元外,最主要的原因是,101年預
: 算9月進用200多名員工,當年僅編4個月的用人費用,這些員額在102年則須編足全年12個
: 月的費用,所以同樣的員額數在102年的預算數字上會比101年增加8個月的費用約6,279萬
: 元。議員利用表面數字的加減乘除,直接推論出臺北捷運公司員工的福利增加,完全與事
: 實不符。
講到員工數目,我是不想案外案啦(反正+<>< 不會幫我找工作),但是我一
直很好奇:
使用加拿大龐巴迪公司CITYFLO650系統(Bombadier CITYFLO650)的文山內
湖線,不是說可以無人駕駛嗎?怎麼一堆人在車上跟到腿軟、跟到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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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早出門啊 天清清 規陣散步來到西門町
看到整路ㄟ 警察嘎憲兵 全身武裝又勾向頭前
警 察 害阮感到一時心頭冰 害阮感到一時心頭冰
咱來借問勒 警察先生 是不是ve反攻大陸準備戰爭
截錄自黑名單工作室 民主阿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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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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