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捷運拆厝 十四張居民槓新北
為捷運拆厝 十四張居民槓新北
台灣立報 更新日期:"2011/08/02 00:07" 呂苡榕
【記者呂苡榕台北報導】捷運環狀線第一階段工程預定8月中旬動工,目前規劃在南機廠
預定地上,存在劉家古厝等6項具有250年歷史的古蹟建築,地主向新北市文化局申請登錄
歷史聚落保存,但審查期間新北市卻發文給地主,要求地主7月底前自行拆除地上物,否
則將強制拆除。
▲新店十四張民眾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要求保存新店百年古厝聚落,保
障古厝不受捷運工程毀壞。(圖文/黃士航)
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審查期間不得有工程及開發,新北市卻在審查期間發文要求住
戶拆屋,地主相當憤怒,1日前往高等行政法院遞狀要求假扣押,保障古厝不受捷運工程
毀壞。
農地變天 成了工地
捷運環狀線穿越新店十四張地區,過去這片90公頃土地被劃為農業保留區,因為捷運而進
行變更。目前捷運線北側15公頃土地已完成變更,準備作為南機廠預定地,預定地包含溪
邊寮聚落,及擁有250年歷史的劉家古厝。
劉氏家族自18世紀來台開墾,沿新店溪而上,在大坪林十四張的崙仔頂上建立宗祠,是當
地望族。劉家古厝如今恐因捷運工程而遭拆除,劉家子孫劉啟群向文化局申請歷史聚落保
存。今年6月14日,新北市文化局的「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審議委員」前往當地現
勘。
日前新北市政府發文要求所有人在7月31日前拆除地上物,讓劉啟群感到生氣。劉啟群表
示,文化局建議他們以歷史建築或古蹟申請保存,目前是否有保存價值等問題尚有疑慮,
新北市就發文要求居民自行拆除建物,違反文資法。
用地規劃 不聽建議
劉啟群表示,根據文資法30條規定,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具古蹟價值建造物時,
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居民為此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在文資審查程序完成前
不得拆除地上物。新北市文化局疑似違反文資法,居民向監察院陳情,要求監委介入調查
。
他強調,早在2005年,當地居民就已要求不要將機廠規劃在此處,「北側有許多歷史古蹟
,加上捷運線南側目前都市計畫尚未完成,而捷運也還未動工,現在更改設計明明就來得
及。」結果硬是將機廠放在這裡後,又說不能變更設計,「規劃過程忽略居民聲音!」
民眾遞狀聲請假扣押,文化局文化資產科科長曾繼田表示,現勘時,部分委員認為當地可
以「聚落」指定保存,但有些委員不同意,文化局決議不列冊追蹤。雖然建議居民以歷史
建築或古蹟來申請保存,但居民還未進行相關程序。
曾繼田解釋,只有「暫定」保存的文化資產,才不能進行工程,劉家聚落的審議已經結束
,沒有違法問題。
灑錢趕人 居民受氣
除了文化資產保存的問題外,淡江大學建築系教授黃瑞茂表示,這個區域未來將以聯合開
發進行,原本為了捷運興建而徵收土地,應以「公益」為目的,結果聯合開發反而讓建商
獲得「私利」,當地居民被排除在土地開發的規劃之外,並不公平。
當地的溪邊寮聚落多是只有地上物所有權、而沒有土地權的居民。中山里里長潘威志表示
,目前將動工的15公頃內有3、4百戶居民,只有建物所有權,補償相當少,房屋拆除後無
家可歸,希望能有安置方案。
捷運開發將拆遷上百戶居民,黃瑞茂認為政府應先弄清楚住戶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原因,
提出安置方案,例如以社會住宅方式提供居所,先建後拆,而不是要居民拿補償金走人,
為了捷運,逼迫人民流離失所。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802/131/2w46q.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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