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愛犬掛胸前搭捷運 婦險遭罰
※ 引述《Beijingman (開計程車的人是垃圾廢物)》之銘言:
: 作者: moxv (堅定)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新聞] 愛犬掛胸前搭捷運 婦險遭罰
: 時間: Tue Sep 7 11:17:15 2010
: 愛犬掛胸前搭捷運 婦險遭罰
: 2010年09月07日蘋果日報
: 【陸運鋒、陳建緯、莊淇鈞╱台北報導】違規帶寵物搭捷運小心被罰!一名婦人前天帶著
: 馬爾濟斯狗上捷運,因未按規定裝在寵物箱內,婦人隨即被請下車,她不滿地說:「以前
: 都可以,為何這次不行!」幸經站務人員勸導,婦人將狗裝入站方提供的透氣拉鍊提袋內
: ,才又順利上車,免除被開罰的命運。
: 前天下午,北市一名安姓婦人(五十歲)帶女兒、女兒友人,及馬爾濟斯狗由北市捷運公
: 館站上車,前往北縣淡水遊玩,當時婦人用前背帶將小狗掛在胸前,因頭、四肢露出遭乘
: 客檢舉,在古亭站時被站務人員請下車,婦人為此相當生氣。
: 婦人直呼以前也曾這樣將愛犬帶上車,自覺權益受損,聽不進站務人員解釋《旅客須知》
: 規定,最後古亭站站長只好拿出一只透氣的拉鍊布袋,請她把小狗裝入,婦人才得以上車
: 繼續前往目的地,對此捷運公司昨表示,寵物上捷運應裝入箱籠內,頭與肢體不能外露,
: 如果乘客堅持不配合,經勸導無效,依《大眾捷運法》恐處一千五百元至七千五百元罰鍰
: 。
: 須用小型箱籠裝載
: 台鐵、高鐵及公車客運業者也都表示,寵物搭乘須使用個別規定的小型箱籠裝載,且排泄
: 物不得外洩,民眾若違規或途中將寵物放出,屢勸不聽也不配合,火車將按《鐵路法》處
: 三倍票價罰鍰,高鐵須支付商務艙票價之五成當做罰金,客運則視各公司規定辦理。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93830/IssueID/20100907
基本上 捷運公司對於這樣的規定 絕對是保護旅客的角度
或許有些人覺得很超過 反正沒有讓這些狗亂跑就好了
但是在人擠人的捷運車廂內 萬一你站著 懷裡的狗狗因為車廂內擁擠
不小心去咬傷其他乘客 人家是可以告飼主的 搞不好連捷運公司也可以一起告
就連搭公車也是一樣 這種規定罰款制度只是為了要嚇阻民眾
絕對是保護乘客免受不必要的麻煩
對於公車業者或是捷運公司 也可以省下不少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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