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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J ]
討論串[閒聊] 這樣該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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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真實案例. 2.因為都朋友有認識,所以有付錢。. 3.案件緣由:. 因為是真實發生過案例所以上來請教一下. 這次因為是都朋友所以有付錢. 但擔心之後出門打牌遇到這樣的情形 不曉得該如何算?. 因為個人認為會有這種機率應該是"少之又少". 主要發生狀況是:. 某a自摸動作是 摸到牌 "疑似"自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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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有先亮牌的話,我不懂說要包的人是啥心態和理由要包的. 先想想靠牌不能自摸的理由再來說這樣不行吧. 他既然先亮牌,表示他摸到就是那張,會有作弊嫌疑嗎. 打牌就是娛樂而已,訂定許多規則也只是防止作弊. 但是很多人都不懂規則的用意並把它無限上綱,這是我最不能理解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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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板終於像很久很久以前. 不會被徵人文淹沒了. 我是無聊來討論的. 如果有人跟我一樣無聊又一樣住板橋的話. ....... 基本上都同意. 給算 不過會請你下次小心一點 再來就不給了. 乾脆直接說拿到桌底下去慢慢搓 一隻手就夠了 不用兩隻. 這種有嚴重作弊嫌疑的當然禁止啊....... 至於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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