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麥書] 想賣掉iPad換MacBook Air
※ 引述《gelni5566 (hi~)》之銘言:
: 回答一下好了
: 我有 iPad air2 , MacBook Pro 2015 13 , iPhone
: Asus T100 , Win桌電
: 就娛樂性來說 iPad很不錯 螢幕素質也好 重量可接受常帶
: 說什麼什麼筆電可以取代那根本是不可能的,就算是觸控的MS Surface系列
: ,首先該陣營的市集程式不足,桌面模式比WIN8 好用但還是不對,所以
: 更別說其他牌的小筆電了,Asus T100玩了一下我就放棄平板模式了。
: 麥書是這幾個月買的,說實話用慣了微軟視窗後用OSX還是不這麼的習慣
: ,許多操作邏輯都不太一樣,真的需要時間來適應,不過麥書有預載的免費
: 文書軟體Pages Numbers Keynote,我只用過第三個,拿來做婚禮影片很棒。
: 不過我是覺得你要買就買有視網膜的,相信我,看過就回不去了。
: 如果你是要賣掉iPad改買麥書我極端不建議,這兩個定位根本不一樣,只能兩個
: 都有,麥書根本不可能取代iPad的。
: 如果只是想要很單純的文書用途,我上面就有說了 T100就夠了 現在是365
: ,運氣好可以找到有2013的。
: 兩台都帶出門也不會太重,iPad真的不建議賣
我自已是有MacbookAir 2014 (升OSX 10.11)/ Surface Pro 3 (升 Win 10)/ Ipad Mini2
IPad 和 一般筆電的定位不同,沒有什麼取代不取代的問題,板上前輩也說了不少了。
我就說板上少談論的Surface Pro3吧。這畢竟是敵對陣營,這個版也不見得會有什麼好話。總要有人給點不同的看法。
如很多版上朋友說的,Win10 市集雖然進步不少,但是和 iOS 的 App store相比還是差別很大,也因此
缺乏很多對觸控銀幕特化的App,如果你是要當純平版,一定是不如Ipad,比較重也比較熱。
但是,以筆電來說,SP 就是一台很輕續航還OK,效能也不錯的筆電了。
省電模式寫Code /做投影片我有早上九點工作到下午5點才充電的紀錄。當然,MBA動不動就9~12小時續航,而且休眠喚醒比Win強多了,這方面是MBA比較好。
而玩遊戲的話,我有用SP玩過爐石 和 激戰2。 也有用SP玩過Candy Crash ,也有用摸擬器玩過安桌的手遊。效能上,這種應用算是很OK了。
但SP 最大的亮點是複合式工作。就算是純文書,你作投影片時難免會有製圖的問題,SP 系列就會滿方便的。更何況Office 2016在Win上也依觸控銀幕也做了一些特化,所以沒有什麼難按的問題。
瀏灠網頁的部份,就算是平板Mode,也是比Ipad來得好用,分頁開得比較多。Edge雖然不能用外掛,但觸控瀏灠上是有優化的。 但我最推用筆電Mode來看,觸控板手勢+觸控銀幕的複合操作其實還滿好用的,兩者並不是誰取代誰,而是同時進行。 Win10 偷了很多OSX的手勢,加上觸控銀幕,我覺得目前OSX的觸控板手勢已經不見得有多大優勢了。
其他部份,就真的看你的工作而各有千秋。如果你是Linux/Unix 的IT,那一定是OSX合手多了。如果你是一些3D Coder /一些機器軟體控制,是Win好用。這部份就看人了。重點還是你的用途是什麼。
如果我是原PO,如果一定要賣掉IPAD才夠錢買新東西的話,加上又是文書筆電,我是比較推用Surface系列的。最主要還是Office 還是在Win上比較好用…。IWork 其實還是無法取代。
--
Sent from my Window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11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C/M.1455557712.A.FEC.html
→
02/16 01:44, , 1F
02/16 01:44, 1F
→
02/16 01:44, , 2F
02/16 01:44, 2F
推
02/16 02:21, , 3F
02/16 02:21, 3F
推
02/16 02:30, , 4F
02/16 02:30, 4F
推
02/16 02:50, , 5F
02/16 02:50, 5F
→
02/16 02:50, , 6F
02/16 02:50, 6F
推
02/16 06:39, , 7F
02/16 06:39, 7F
→
02/16 06:39, , 8F
02/16 06:39, 8F
推
02/16 09:11, , 9F
02/16 09:11, 9F
→
02/16 09:31, , 10F
02/16 09:31, 10F
→
02/16 09:31, , 11F
02/16 09:31, 11F
推
02/16 15:00, , 12F
02/16 15:00, 12F
→
02/16 15:02, , 13F
02/16 15:02, 13F
→
02/16 15:51, , 14F
02/16 15:51, 14F
推
02/16 17:10, , 15F
02/16 17:10, 15F
→
02/16 17:42, , 16F
02/16 17:42, 16F
推
02/17 01:48, , 17F
02/17 01:48, 17F
推
02/17 13:56, , 18F
02/17 13:56, 18F
推
02/17 15:20, , 19F
02/17 15:20, 19F
→
02/17 15:20, , 20F
02/17 15:20, 20F
推
02/17 18:25, , 21F
02/17 18:25, 21F
→
02/17 18:25, , 22F
02/17 18:25, 2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3 之 3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