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作弊的可能性
我先前有PO過文章了,指出重點在台彩要儘量公開一些程序。
我們其實重點不會放在口水說台彩有無作弊。
畢竟,只要沒有瓜田李下,就比較能杜悠悠之口,不是嗎?
※ 引述《andy199113》之銘言:
: 第一章 前言
: 台灣彩券在今年民國一百年過年期間,買氣持續發燒,是因為無人得頭獎的緣故,
: 讓累計獎金持續加碼,頭彩累計獎金上看新台幣十八億元,開獎後共五人得頭獎,
: 有網友在網路BBS討論區PTT上質疑,認為台灣彩券開獎過程中可能有詐,所以發表
: 一篇「[閒聊] 作弊的可能性 」的文章,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也使我想來研究
~~~~
: 這其中可能會發生的安全問題。
因為你既然抬出研究的中立態勢,那麼就奉陪你一下,就研究論研究,雖然這對你可能
是較為嚴酷的考驗。
你的研究方法需要多精進一點。以下分析給你聽你的研究在現實世界口試時會被口試委員
輕易質疑與打回票的理由。
: 2.開講轉播並非直播,但有公正人士與民眾現場見證
: 其他國家的開獎均未全程轉播,多半是購買3-5分鐘的電視時段,僅播出混球
: 至獎號開出的畫面。開獎過程雖採重點式轉播,然而在開獎現場進行的所有
: 流程均如以往並未改變,且開獎現場有獨立公正人士及多名參觀民眾親眼見證
~~~~~~~~
: 整個過程,代表社會大眾全程監督,絕對符合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
喔喂~親眼見證算啥了不起的有效認證?見證的「程度」、「細節」你全部馬虎代過。
講太深你可能也不懂,不如我舉個例,劉謙的現場魔術也有一堆人在場見證。各位不能否
認吧?
所以劉謙說他讓球穿越密封的玻璃瓶的事情是真的,依照你的研究邏輯,那眾人也應該
相信,況且有那麼多人在場見證。你要找律師見證也可以。「律師」的見證是能見證出魔
術的蹊蹺還是有無作弊的蹊蹺?讓律師摸摸劉謙的玻璃瓶嗎?好啊劉謙願意讓他摸瓶子,
可是律師因此就知道劉謙在哪裡動手腳嗎?
這種道理不難懂。大家心裡有數,大家又不是小孩子。
: http://www.taiwanlottery.com.tw/faq/faq_detail_27.asp
: 2-6 作弊可能性分析
你的長篇大論,到了2-6原來就這麼簡單列一下幾點就交差....
: 從2-3判斷下來,如果真要作弊,關鍵點有幾個
: 1.政府機關
: 2.台灣彩券、包括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
: 3.彩券購買時間與地點(投注機、彩券感熱紙真偽、監視錄影系統)
: 4.彩券開獎現場人員與轉播之幕後操控人員
: 5.彩券開獎機器之維修工作人員
: 6.彩券簽注系統紀錄工作人員
你「只」列出這些;但很多鄉民指出的,作弊「不是只有」以上方面才叫作弊。瞭嗎?
看支持(或護航)台彩者一直跳針,我直接問了:在電腦傳輸資料沒有雙向公開的目前
程序裡,可並不是「改頭獎號碼」才叫作弊,OK?看了那麼多篇支持台彩者(當然不只兄
台你一個人),每個人一直避而不談此點如何解決,真怪咧!
彩球固然「公正」搖出,但既然電腦傳輸資料沒有雙向公開,加上在場見證的民眾也只能
看熱鬧;請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台彩內的不肖份子替自身集團「開獎後再依號碼補注」
「二獎」號碼,來笑納可憐廣大彩迷貢獻的投注金,不容易嗎?若真硬幹了各位又能察覺
嗎?所以該不該防杜這項程序上的瓜田李下?可是台彩對此講過啥屁話大家也知。
二獎是不大啦沒有幾億大概通常只有幾千萬或幾百萬,可是一來較不會惹人注目(甸甸吃
三碗公),二來聚沙成塔,樂透一共幾期了?每次都笑納幾千萬或幾百萬笑納個100期,累
積下來,期望值值不值得不肖份子鋌而走險?各位說這種無本生意多好賺、多黑!
更別說如果真的狠一點,作弊集團藉由上述同樣方法(沒看清楚的請看清楚我們在說啥)
讓自己也「跟著」(所以不是獨享,那真的太招搖)中頭獎..則這種作弊方法的高度可行
,那些支持/護航台彩,然後理由是「搖獎的彩球很公正」的網友根本無法回答!
: 違法方法
: 讓中獎一切真假部份:選1.或2.
: 變造成已投注號碼中獎:選4.或5.
: 讓已投注號碼單變號:選3.加6.
你東拉西扯扯這些都不是我上一段說的作弊的角度。
: 無違法方法
: 特例:能回到過去買彩卷或跑到未來看號碼
所以你以為無違法的可能?因為你以為不可能從這個角度作弊?所以才不可能回到過去。
但台彩既然不雙向公開投注資訊,一切台彩說了算;台彩就是寧願瓜田李下,請問:
真的不能「回到過去」嗎?
所以我說,台彩反求諸己先吧,硬是寧願瓜田李下,舉手之勞改革即可杜悠悠之口偏偏不
做,怪哉!不合常理。真正有用腦思考的網友們,因此質疑其中有詐的可能性(又不是「
絕對性」),這難道不行嗎?護航台彩者的論調:「絕對不可能」作弊,才是話說得太滿
咧!
結論:你的研究,論證漏洞甚多,不及格。若在現實世界的口試,是會被要求重寫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1.75
→
02/09 14:03, , 1F
02/09 14:03, 1F
→
02/09 14:06, , 2F
02/09 14:06, 2F
→
02/09 14:11, , 3F
02/09 14:11, 3F
→
02/09 14:11, , 4F
02/09 14:11, 4F
推
02/09 14:21, , 5F
02/09 14:21, 5F
推
02/09 14:22, , 6F
02/09 14:22, 6F
推
02/09 14:22, , 7F
02/09 14:22, 7F
推
02/09 14:29, , 8F
02/09 14:29, 8F
→
02/09 14:29, , 9F
02/09 14:29, 9F
→
02/09 14:30, , 10F
02/09 14:30, 10F
推
02/09 14:30, , 11F
02/09 14:30, 11F
→
02/09 14:30, , 12F
02/09 14:30, 12F
在此感到抱歉~不過我用語有抓學界或seminar時的通例,應該不至於到酸或戰的程度。
只是因為兄台大作(不管對錯)的影響力甚大,我不得不寫得明確一點。
此外有些用語,是去評論兄台以外的其他台彩護航者,非指兄台。
※ 編輯: xeins 來自: 140.112.231.75 (02/09 14:39)
推
02/09 14:34, , 13F
02/09 14:34, 13F
推
02/09 14:39, , 14F
02/09 14:39, 14F
→
02/09 17:20, , 15F
02/09 17:20, 15F
→
02/09 17:20, , 16F
02/09 17:20, 16F
推
02/09 19:17, , 17F
02/09 19:17, 17F
→
02/09 19:17, , 18F
02/09 19:17, 18F
→
02/09 19:18, , 19F
02/09 19:18, 19F
→
02/09 19:18, , 20F
02/09 19:18, 20F
推
02/09 19:59, , 21F
02/09 19:59, 21F
→
02/09 19:59, , 22F
02/09 19:59, 22F
→
02/09 20:00, , 23F
02/09 20:00, 23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閒聊
5
13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7 之 38 篇):
閒聊
24
55
閒聊
6
29
閒聊
3
17
閒聊
13
50
閒聊
10
29
閒聊
10
15
閒聊
15
38
閒聊
6
25
閒聊
9
13
閒聊
4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