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關於[A2][D1]板規討論
※ 引述《asdfgh911424 (正心肥宅‧梅川居士)》之銘言:
: A2修改:標題須使用官方譯名,若有錯字,板主先於推文或水球提醒,
: 若無改善,則水桶7天,內文則以下方推噓文判斷,
: 如真有人不知道綽號(EX:薇恩、花女),則原PO有解釋義務,
: 若未履行此義務,則水桶7天。
: 原因 :如板主所說,標題方便搜尋,內容方便討論,解釋義務是為了新手著想,
: 不要讓他們以為走錯板。我認為這沒有很嚴重,因此桶個7天左右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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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一點看法 我覺得A2這條板規應以勸導向為主會比較好。
閒聊與問題這兩個分類比較多都是問題當下才有的情形
這部分其實也沒什麼新手找文章的問題
至於心得文 我認為 有板友想要發心得文
目的就是希望能有其他的板友或者慢來的新手能夠有個方向之類的
那這樣我覺得發文者就需要想到 "我標題要怎樣定 才能讓其他人方便搜尋"
因此我覺得在心得文需要使用官方譯名這點
應該是發心得文之前就需要考慮的
至於使用奇怪命名 甚至勸導不改的
表示心得文PO文者也不是很在意自己發的心得文
因為他根本不會去想自己的文容不容易被找到
基於這點 我覺得A2這條以勸導為主 不要有水桶罰則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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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236.2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oL_Picket/M.1421904250.A.D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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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需要罰則?
看之前因A2被桶的
發問或閒聊都會出事
這樣罰還會有人想發文?
※ 編輯: c871111116 (36.228.236.246), 01/23/2015 01: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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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為什麼需要這項板規?
心得文使用者自己不想要被方便找到是他自己問題
其他遊戲版都沒用全名都OK
就這邊打錯個字就要被水桶
到底罰則邏輯在哪?
閒聊還要正名根本吃飽太閒
本來正名這種事就應該要是勸導向為主
※ 編輯: c871111116 (36.228.236.246), 01/23/2015 01: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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