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這次的一千元事件
就法律層面來看 我覺得原PO在告知前根本沒有想過整個法律流程問題
(我姑且不談法律素養或者法律知識懂不懂,或者有沒有背相關法條)
要告,通常一定會先做和解(也就是跑調解委員會)
你都跳過這程序要去告了,結果法官叫你縮回去吞下去和解結果你也吞了
那你當初為何要告?
老實講之前我親戚打離婚官司,一方無論用親情牌還是堅持告訴等機關算盡
另一方還是堅持離婚,因為理由很簡單,就算和解了還是一樣會吵架離婚,那為何和解?
(都五六十歲了離婚真的很傷人情了.....(攤手))
所以你一開始有可能只是想告下去,但是根本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結果,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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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情是法律上有所謂的"依序前例"不成文規定
姑且不講枸杞子事件(都鬧上新聞了,除非原PO也想紅一下就依照這例看看吧)
如果後面還有人想告,這莫非讓他們臉上打一巴掌
因為都知道下場就是"一千元+得不到善意的道歉",誰會想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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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這件事情可以學到的是
你要打LOL玩某角色都會上網查一下資料問一下其他玩家怎樣玩了?
告人怎麼沒先把所有資料整合起來推演一遍?(或者問一下懂法律的?)
結論就是:推塔簡單,告人......請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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