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讓文字作品「無障礙」吧
作者 ghkckhg (台灣自耕農代表)
標題
時間 Thu Apr 8 09:39:04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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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大見笑,因為我真的很懶的每一行按shift+x,
美感問題也其實跟主題沒什麼相關,不想占板面,
所以我用寄信的,不過您可以任意處理這封信,公開或者轉寄皆可。
首先我並不是以<判斷力批判>做為我的依據,
我是以<對美感和崇高感的觀察>做為依據,
原因是我認為後驗式的說明會比較平易近人。
這本書開章便說:與其說愉快或煩惱的不同感受取決於激起這些感受
的外在事物的性質,還不如說取決於每個人所固有的,能被激發為愉
快或不愉快的情感。
在把愉快或不愉快的情感歸於主體之後,康德就直接導入美感與崇高
感,因為美感與崇高感也是一種愉快,所以必然具有以上性質,其根
源也必然是存在於主體的素質。
我就是從這裡(主體)導出自由的概念,並非批判哲學表裡面的自由。
使用自由這個辭彙可能不大恰當,我想表示的是"(主體)人人皆異"的概念。
又我對美感不以<判斷力批判>所做的分類去定義,不想談什麼既無目
的又恰好符合目的,我所謂的美感就是單純一般人想到的美感。
我的原文是"美感是完全個人性的東西,無法去討論。"
我所謂無法討論的意思在於:
主體性這種東西並無法以任何理由被"要求"。
康德說主體必須俱備該有的情感才能有相應的審美感受,
但我們無法"要求"什麼人該"具有"什麼樣的情感。
舉例來說就是我覺得長干行很美,但我無法要求其他人也覺得長干行
很美,在"要求"的層次上是無法討論的,因為我可以選擇從其他地方
獲得美感而不必從長干行上獲得,也不用因為他人覺得長干行不美而
就對其有所非議。
又或者我換個方式解釋,
我給一個命題"存在一件事物使得全體人類皆認為它有美感",
而這種全稱肯定幾乎是不可能成立的。
所以我認為討論"該對什麼事物產生美感"沒有意義,或無法討論。至
於其他的議題當然是可以討論。
又y大認為美感可以討論也可以有共識,
我想她是指在其他層面吧,跟我所講的應該不是同一回事,
畢竟她沒有詳盡說明,我也不清楚她在說什麼。
我文章裡面可能跳太快了,所以您看到自由這兩個字大概也覺得挺莫
名其妙的。以上是我的觀點。(打完我才想到,寄信沒有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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