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Cfantasy板板主針對小組判決抗命 -1

看板LitService作者 (麻雀向前衝)時間9年前 (2015/06/14 11:2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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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CFantasy 看板 #1ItH7ADk ] 作者: a343408065 (寂寞東京鐵塔) 看板: CFantasy 標題: [公告] 解除pkucayman永久水桶處分 時間: Mon Jan 20 20:08:39 2014 經組務判決撤銷原處分 但仍請pkucayman版友注意到 在目前版規尚未修訂之際仍然有效 亦即我會依照版規 3. 鬧板者永久水桶。來處置 縱使目前仍未對鬧版的內涵進行定義 但 1. 符合字面意義擾亂版面秩序 2. 公知常識中引戰挑釁文會擾亂版面秩序之情事 3. 過去鬧版判決中處分項目 符合這三點仍可以最狹義解釋處分 只要pkucayman經檢舉 查證確實後有上述情事 仍會再次做出永久水桶處分 另外 snowtoya於判決中提到的比例原則以及第四點說明 這部份判決我不認可 請見版規第四點 4. 發言用詞請儘量和緩,不要太激烈,若不聽板務人員制止,也是 水桶伺候。 換言之 本版早已有較輕水桶處分之版規 只是我盡可能以公告勸誡或是刪文方式處理這類較小紛爭 版上亦無經勸不聽必須用到水桶的狀況 我對於小組長未能詳讀版規就妄下斷言感到遺憾 至於板規是否要再做修改以及詳細制定會再和s版主討論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6.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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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常識中引戰挑釁文會擾亂版面秩序之情事』公知常識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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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情事』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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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秩序又如何定義?還是多數版友不滿就算擾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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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之後發現本版有四次水桶,#1GpBr1R0這篇判決邏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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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不知所云無關版旨內容』視同鬧版,雖然我也覺得不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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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 但是只是因為我們不知所云 就剝奪別人言論自由 這樣ok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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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無關版旨 無關版旨的內容或是推文可多了 但的確量沒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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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在短時間內暴一堆,也是不同人發的 但我不覺得這構成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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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只是因為他行為造成很多人反感,不代表他推文就是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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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規不管有沒有修改 至少置個底 置了底的新聞張貼原則不要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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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著 只是放著然後要求發文者自律 那還置個什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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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大多數人反感能定義成鬧版沒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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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沒有噓 又如何客觀得知多數人反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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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噓的人可能只是明顯多 因為無感/無所謂的人根本不會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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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去看jayyen7被鎖的那幾篇 一個巴掌也拍不響 只水桶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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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板規還是先弄清楚且有在確切執行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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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量不知所云無關內容會桶不是很多版都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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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麼地方說什麼話不是正常嗎? 這樣就叫剝奪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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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保障我不看到廢話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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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來就沒有"不看到廢話的權利"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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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關內容會桶一般都是因為有專門的討論版 但是發文引發的閒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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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桶的就比較少吧 最多就是鎖文 而且通常是發很多文才鎖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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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很少看到發一篇文章 推很多次文就被終身水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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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人身攻擊(攻擊、批評對方人格、動機、態度、地位、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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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jefferk:誰保障我不看到廢話的權力=>他的文章別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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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es要不要考慮用回文的方式來進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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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公告內容就在公告文解決吧 不想佔版面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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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辛苦了,就訂一個簡易規章就少了許多爭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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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 鬧版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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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言論的前題是 不造成他人困擾吧 他在鬧版就造成我們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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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自由言論?自由的定義不就是 以不侵犯他人範圍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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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說選擇不看他的文章 這擺明就妨害到他人了阿 水桶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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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早就被警告過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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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順眼就叫人閉嘴之類的好像比較能稱得上侵犯什麼來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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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指Mues說的 他發文引戰 釣魚 就已經能算侵犯他人了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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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說叫人閉嘴 比較嚴重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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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引戰也沒有侵犯到任何人的權益跟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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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怎解讀 我認為有 因為他攻擊到我了 怎沒侵犯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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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怎八卦板有些人發文引戰 被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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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54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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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次判決看下來 感覺都很亂來 尚市長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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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是本版討論品質前幾名的人物 說永久水桶就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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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有時候也不喜歡他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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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還被版主威脅不能申訴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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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版的言論可受公評 永久水桶真的讓我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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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版主的言行似乎也沒多好 參看以下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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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惡劣的引戰也才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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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不才擔任PTT板主五年半及小組長一年半以來,還沒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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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PTT上有哪個小組長「一開始」就對組內各板板規制定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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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規範」。一般而言只要不是太誇張(如本案),組務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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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主動介入板務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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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若板務運作正常,無使用者對板規不滿申訴,組務也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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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加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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敝人不才PTT資歷很淺,無任何管板經驗,只是以路人甲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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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此個案。這案是板主訂定板規簡陋,罰則不符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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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以往無重大問題發生,但此次情況下,板主有訂定合理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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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設計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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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現在把問題換到站方管理版主層面,以往也沒規定板規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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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規範,但今天發生這種問題,是否站方也有必要有規定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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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版的合理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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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透過板規管理板友,有疏漏須更改,而非主觀認證、每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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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專案處理。那麼站方對板主的管理在同樣情況下,是否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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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也該訴諸於文字,明文規定來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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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矯情了吧 不過一個BBS 還講啥法啥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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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大你可以建議站務板主阿,不過BoardCourt好像沒人管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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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務組務性質不同,組內各板風格差異過大,無法相提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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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今一個板無為而治可順利運作,設立限制顯無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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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今在八卦板,自不可能無為而治。你無法要求每天上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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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文的板跟每年僅一百篇文的板用相同標準,那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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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組務判決 避免爭議我認為還是詳細定義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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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只覺得那判決很爛而已 並不會因為這樣認為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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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得不好 版主不用因為面子拉不下臉而硬是把狀況攪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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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判決的 言詞 引用法則 都很不適合PTT版上狀況 但並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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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重的大錯 修改一下規則 重新改判 應該就可以順利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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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選擇reader的管理方式當然ok,甚至我也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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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個人的能力跟管板技巧以及個人的器量才是決定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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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蕭規曹隨,奉勸a版主千萬不要聽某些人整天危言聳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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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可能剛剛看完八卦或政黑,思緒還處在悲憤跟被害妄想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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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7504261 (114.40.46.191), 06/14/2015 11:2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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