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Novel版版主自由心證與籠統的板規

看板LitService作者 (Tia)時間12年前 (2011/11/03 17: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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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天發文,竟然要有傳票...不是都等板主3天沒處理才有寄信嗎=口=? 在此作為說明: (有些必要程序的文字借我省略一下) : 請問現在的電子書要買哪一種呢 : iriver很漂亮可是是韓國貨 : 國產的好像不是很好 : kindle只能看英文書嗎 (原po的文章沒有改動那我就不必附上原文了)

09/21 22:29,
這篇叫我如何是好....建議去電子產品類的看板比較合適
09/21 22:29
這是另一個板主在原文中的推文,請看推文時間為09/21,我在處理本篇文章時間為 #1EVLGjIc (novel)9/24,這段期間申訴方並未刪文 主要申訴是不服,那判決請小組長往上面看,這篇主要解釋不服 : 4.不服理由︰ : 1. 太過簡單籠統的幾行板規. 造成版主自由心證的判決 : 2. 處罰太誇張的重 : ---------------------------------------------------------------------- : 1. 太過簡單籠統的幾行板規. 造成版主自由心證的判決 : 偷東西要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絕不可以只有這麼籠統 : 如果12歲的小朋友偷東西也判一樣, 那這個國家就會風聲鶴唳 : 所以要有未成年條款 : 殺與不殺的板規. 絕對不是正確的 : 判決的人自由心證. 自己覺得怎樣就怎樣的態度也絕對無法讓人信服 #1EHrlMAZ (novel) 一、標題很明顯有寫:「暫時」板規 為什麼板規還沒生出來?我和另一位板主yingjie1025都有持續在討論, 但我們兩人真的很忙,所以先按照「暫時」板規走,放很寬但也懲處重。 --不然申訴方開分身來#1EHrlMAZ (novel)文章拼命噓文又詛咒本人,早就辦了 (或者照板主板的建議法院見了) 二、違規第二點屬於劣文+永久水桶,在板規裡已明訂。 三、申訴方不服理由兩點合成一點了,那我直接在這裡把另一點也補上: 自由心證? 好吧那麼請小組長過目附件(一大堆), 請問是我自由心證了還是申訴方自認違反板規呢? (順序:不覺得犯板規,敝人解釋以後知道犯板規,後又說懲處太重,敝人說按板規走 ,申訴方又說自己沒犯板規、亂懲處,敝人受不了請申訴方問問小組長) (重新看完申訴信,內容申訴方說再也不來小說板,後來又開分身在置底噓文+詛咒 敝人真不知道要如何面對這位申訴者) 四、yingjie1025板主已經警告了,敝人也是三天後才懲處的。 : 2. 處罰太誇張的重 : 版主自由心證的永久水桶+劣文 : 版主可以刪文. 水桶數週. 水桶一個月. 永久水桶. 劣文 : 可以視情況使用, 而不是動不動就永久水桶+劣文 : 如果紅燈右轉都要判除死刑, 就不會有人紅燈右轉了嗎 : 我認為是小說類的文章, 版主可能認為不是 : 如此模糊不清自由心證 : 讓Novel版Po文的人驚心膽戰, : 管理的版主成為一個自以為是, 驕縱霸權的帝王 -- ptt、ptt2帳號 iwasdying(Tia) 我心疼你的寂寞。 ptt2 morgana2030 我的心門請別敲破。 http://www.wretch.cc/blog/TiaLee2011 我的疼痛你不用懂。 http://www.wretch.cc/guestbook/TiaLee2011  請把寂寞留下。 http://www.anobii.com/tialee/books 我知道你渴望的心靈富足。 TiaLee2011@gmail.com 請隨地憂傷。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7.232.210 ※ 編輯: iwasdying 來自: 114.37.232.210 (11/03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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