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問關於自由軟體的授權用

看板Linux作者 (LGJ)時間8年前 (2015/12/09 10:14), 8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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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malAri (哈馬‧阿里)》之銘言: [...] : 侵權是侵誰的權? : 比如 VLC 使用 LGPL 授權,但著作權由社群共有 : 因為是 LGPL 所以連結、引用並不夠成侵權 : 只有修改 VLC 並以非 LGPL 散佈時才夠成侵權 : 但 VLC 社群幾乎不可能會告你 [...] VLC 基本上是 GPL,lib 的部份才是 LGPL。 至於共同作者的告訴問題,這的確是個大問題,在通常情形, 共同所有人,只要有一人出面阻撓訴訟,就有很大的機會告不 成。這也是自由軟體基金會會自己當著作權人的主要原因。 ※因為原告輸了的話,可能要負擔一些費用,有些人不願提告。:) 另有一種情形是,由 project 主要開發人員掛名,其他參與 者的 code 並沒宣告 copyright/license,只要一開始,大家 都同意(最好是有書面證據),那麼以後就可以免去訴訟時的 麻煩。 但這是在實際訴訟上是有爭議的,因為法院有可能依情況追加 某人為非自願原告(an involuntary plaintiff),讓訴訟能 順利進行(有爭議)。 其實多數討論 free/open 的 license 都是在講通則,許多情 形要實際個案才能做具體的認定,並不如想像中那麼簡單。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3.241.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nux/M.1449627297.A.208.html ※ 編輯: EdwardGJLee (220.133.241.31), 12/09/2015 10:21:47
文章代碼(AID): #1MPuwX88 (Linu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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