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硬體廠商的driver是否需用GPL規則?

看板Linux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3/04 17:0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0/28 (看更多)
※ 引述《WolfLord.bbs@ptt.cc (呆呆小狼￾ ￾ N￾ ￾ )》之銘言: > ※ 引述《Edward.bbs@bbs.sayya.org (蒙古大夫 2.0)》之銘言: > : FSF/GPL 是很顧人怨啦!只是,重點是商業的 FS/OSS 運用操作,還是 > : 偏社運(就是常被人罵的基本教義派),如果沒了商業運用,FS/OSS 的 > : 「進度」會放慢,但基本上還死不了。 > 這點我的觀點與您有點差異:如果商業公司死光了或全面棄守,FS/OSS的社會 > 運動一定會遇到嚴重瓶頸。(早期HUD就是一例) 是會有瓶頸,但不會死掉,這個很重要,雖然看起來有點細節。 > : GPL 是一種 game rule,你可以選擇不用,但既然要用,那麼他的對價 > : 就是 GPL game rule。對於想用 GPL 又不願付出這個對價的人,豈不是 > : 如去市場買東西,又不願意付錢一樣的行為?況且 FS/OSS 又不是只有 > : GPL 一種 license 而已。 > 所以造成了現在的趨勢:商業公司有新產品決不會優先提供給 GPL授權的作 > 業系統,因為在商業利益之前先選擇拒絕GPL的繼承關係。等到產品過氣了, > 再拿到 GPL授權圈裡面來個回春應用,撈撈剩餘價值。所以過當的授權法條 > 其實反而是綁住了本來應該自由的自由,徹底拖慢了自由的腳步。 表面上是很有道理。但這還是著重在商業使用的自由,是一個科技人的觀點 來出發的。 我的看法,如果要偏社運,或有社運的成份的話。參與的人並不一定是科技人, 他們的收入很可能完全和資訊科技無關。 這些人重不重要呢?有時候會很重要,尤其他是金主大頭的時候,或者只是充 當造勢的人氣常常也是很重要。 沒有錯,這些是比較理想化。我認為徹底拖慢了自由的腳步的不是社運這一塊, 而是禿鷹的商業團體所造成的讓人不敢、不想再接觸或繼續前進。 -- 一個神聖的目標是很危險的。當一個目標變得神聖時, 要達到這個目標的手段往往會變得很卑下。(林語堂.快樂的天才) -- ※ Origin: SayYA 資訊站 <bbs.sayya.org> ◆ From: edt1023.sayya.org
文章代碼(AID): #19haDE00 (Linux)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0 之 28 篇):
文章代碼(AID): #19haDE00 (Lin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