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議04] 是否嚴格禁止徵求文?

看板LifeisPicket作者 (歸來舊茶)時間5月前 (2023/12/03 21:30), 編輯推噓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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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目前板規 : 《5》禁止發表販售、轉讓、交換、徵求物品文章(含簽名檔、推文)。 :    物品內容 包含但不限定實體物品(群組、序號等) :    違規處份★刪文備份、水桶三個月,累犯永久水桶+退文★ : 近期麥幫忙、推坑碼、購物車這三串 : 就有快200人,因推文徵求遭水桶 : 多數板友是希望嚴格禁止(即使開玩笑50收)? : 或希望適度開放? : 例如 : → kalen123: : 議題:發分享碼是否允許? : 個人意見:倘若確實能省到錢,我不介意給版友賺紅利。 : 但是同一性質只能有一篇,第二個人想發只能在同一篇 : 下面推文;且發文者應註明是分享碼,如果未註明,應 : 有相對應的罰則。 : 歡迎討論 : --------回文時上面可刪除------- 其實這議題"《5》禁止發表販售、轉讓、交換......"和我的提案議題有些出入..... 分開回應: 1. 是否開放徵求文? 個人意見是有限度的否定。 原因很簡單,目前PTT很多版面都有這類功能。 例如下面這個列表,雖然是2009年的,但目前依然有相當效力 https://ppt.cc/PZYB 徵求文在立意上符合省錢版的宗旨-幫助版友省錢, 但開放徵求文一方面與他版的重疊性太高, 另一方面在開放後版上的文章勢必會爆增, 這對版主來說不利管理。 在考量利弊後, 個人傾向有限度的否定。 說有限度是因為可能有些物品過於冷門, 在上述列表的版面中找不到, 像這類情況應該可以跟版主申請, 在註明背景的前提下特別開放徵求, 而不是一律打死。 2. 是否允許發分享碼? 我的意見在提案時就已經說了, 這邊單純說一下這議題的出處。 之所以會有這議題是因為近日有人發分享碼而被噓到爆, 所以我就想到一個問題: 在省錢版如果有利人又"利己"的行為是否允許? 一直以來版上都有一種聲音"反行銷""反業配", 業配文的部份比較自由心證, 畢竟PTT沒有要求使用者報上目前的職位; 但發分享碼就一翻兩瞪眼, 從這邊下手會比較明確。 說到底......."省錢版"其實就是"給人賺版", 廠商不是白癡, 賠本的生意沒有人會做, 只是賺多賺少的問題。 有這樣的認知後, 個人認為像這類"反業配""噓分享碼"的行為實屬不智, 這個版不應該對業配、分享碼這麼有敵意, 如果真能省錢, 就算真是廠商自己來宣傳, 就算會因此而讓某人得利, 那又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65.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ifeisPicket/M.1701610240.A.B81.html

12/05 00:06, 5月前 , 1F
謝謝參與
12/05 00:06, 1F

12/07 01:11, 5月前 , 2F
有限度的徵求文,只是會增加版主審核的工作量,雖然
12/07 01:11, 2F

12/07 01:11, 5月前 , 3F
不會讓版面紊亂,但要考量版主有幾個。另外業配紅利
12/07 01:11, 3F

12/07 01:11, 5月前 , 4F
碼為何反對,可能要找找看以前記錄,我看原po可能
12/07 01:11, 4F

12/07 01:11, 5月前 , 5F
來省錢版沒多久,沒看過紅利之亂
12/07 01:11, 5F

12/07 01:15, 5月前 , 6F
至於業配,當然也可以業配,只要夠便宜當然沒問題,
12/07 01:15, 6F

12/07 01:15, 5月前 , 7F
怕是怕賣什麼都來板上賣,會變成forsale 2版,反正
12/07 01:15, 7F

12/07 01:15, 5月前 , 8F
不夠便宜業配我也可以po。業配不夠便宜被噓文到一定
12/07 01:15, 8F

12/07 01:15, 5月前 , 9F
程度就退文,然後發文權限只要有退文就不能發,這
12/07 01:15, 9F

12/07 01:15, 5月前 , 10F
樣就可以抑制亂業配的人
12/07 01:15, 10F
文章代碼(AID): #1bR8C0k1 (Lifeis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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