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議04] 是否嚴格禁止徵求文?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目前板規
: 《5》禁止發表販售、轉讓、交換、徵求物品文章(含簽名檔、推文)。
: 物品內容 包含但不限定實體物品(群組、序號等)
: 違規處份★刪文備份、水桶三個月,累犯永久水桶+退文★
: 近期麥幫忙、推坑碼、購物車這三串
: 就有快200人,因推文徵求遭水桶
: 多數板友是希望嚴格禁止(即使開玩笑50收)?
: 或希望適度開放?
: 例如
: → kalen123:
: 議題:發分享碼是否允許?
: 個人意見:倘若確實能省到錢,我不介意給版友賺紅利。
: 但是同一性質只能有一篇,第二個人想發只能在同一篇
: 下面推文;且發文者應註明是分享碼,如果未註明,應
: 有相對應的罰則。
: 歡迎討論
: --------回文時上面可刪除-------
其實這議題"《5》禁止發表販售、轉讓、交換......"和我的提案議題有些出入.....
分開回應:
1. 是否開放徵求文?
個人意見是有限度的否定。
原因很簡單,目前PTT很多版面都有這類功能。
例如下面這個列表,雖然是2009年的,但目前依然有相當效力
https://ppt.cc/PZYB
徵求文在立意上符合省錢版的宗旨-幫助版友省錢,
但開放徵求文一方面與他版的重疊性太高,
另一方面在開放後版上的文章勢必會爆增,
這對版主來說不利管理。
在考量利弊後,
個人傾向有限度的否定。
說有限度是因為可能有些物品過於冷門,
在上述列表的版面中找不到,
像這類情況應該可以跟版主申請,
在註明背景的前提下特別開放徵求,
而不是一律打死。
2. 是否允許發分享碼?
我的意見在提案時就已經說了,
這邊單純說一下這議題的出處。
之所以會有這議題是因為近日有人發分享碼而被噓到爆,
所以我就想到一個問題:
在省錢版如果有利人又"利己"的行為是否允許?
一直以來版上都有一種聲音"反行銷""反業配",
業配文的部份比較自由心證,
畢竟PTT沒有要求使用者報上目前的職位;
但發分享碼就一翻兩瞪眼,
從這邊下手會比較明確。
說到底......."省錢版"其實就是"給人賺版",
廠商不是白癡,
賠本的生意沒有人會做,
只是賺多賺少的問題。
有這樣的認知後,
個人認為像這類"反業配""噓分享碼"的行為實屬不智,
這個版不應該對業配、分享碼這麼有敵意,
如果真能省錢,
就算真是廠商自己來宣傳,
就算會因此而讓某人得利,
那又如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5.65.12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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