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投信投顧、高業、信託

看板License作者 (小鯨)時間10年前 (2013/12/18 15:09),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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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hayato2888板友來信詢問, 今天致電金研院得到的答覆是: 投信投顧 + 信託法 = 投信投顧 + 信託業務員「資格」, 此資格要「自行」去信託公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登錄, (至於如何登錄,有需要者請自行詢問信託公會吧,因為我也沒登錄過XD) 且「不會」換發信託業務員證書, 金研院亦「無法」換發信託業務員證書。 以下為信託公會網站上的說明: 「人員若通過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事業之業務員測驗合格,並經本會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 機構舉辦之信託法規測驗合格,即符合經驗準則第16條第1項有關信託業業務人員之信託專 門學識或經驗之規定,無須辦理換發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書。」 在此為我之前的錯誤答覆致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5.1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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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 23:49, , 2F
推 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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