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說謊真的是權力嗎???
"說謊真的是權利嗎?"
說謊應該是自由而不是權利
但說謊是必須付出代價的
說謊的代價又可分為有形與無形的代價
有形的代價即任何物質上的增加、減少、破壞損失等等。
無形的代價即為心理層面的內疚、痛苦、悲傷等情緒反應。
而有形與無形的代價往往會互相影響。
『證據』是警察辦案的基礎,沒有證據你要叫警察怎麼辦你的案子。
在你調閱過的影像中只能算合理的『間接證據』,你要找證據,
最好是對方承認。(哪有可能)
你明知他在說謊,為何還直接去戳破他的謊言,為何不讓他繼續圓謊,
當他為了圓謊,而用了不合邏輯的理由時,你再拿出『間接證據』讓他看,
他會嘴巴張開,眼睛亂飄,最後他會低下頭(沉思),當他抬頭時,
他會說:我說了謊,人是我殺的沒錯。
這些是警察問話技巧中的一部分。所以你也不需要怪警察,要怪應該怪你自己,
你太急著要對方給你一個交代。
你首先要衡量修車的費用與心理受的傷,是否經得起可能會發生的
訴訟、被反告誣告罪、負刑事、民事等風險,因為你執意提告,警察還是要受理。
如果你執意要提告,最大的冒險應該是承辦你這件案子的警察,要讓對方認罪必須
靠警察的能力。
當然,你往好的方面想,當你質問他所說的謊時,你知道他心理有多緊張嗎?
其實你不用去質問他,你只要說:我們等著上法院再說吧。從此不再理他。
你向對說過這句話之後,他會開始內心煎熬,因為他會開始想如何去應付警察
、法院、還有你等等,甚至到最後他會主動找你,因為他在(煩惱),讓他煩惱半年吧。
毀損案為民事案件,有效期六個月。讓對方煩惱,總比冒險被提誣告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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