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律經濟分析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吃經濟學家的恐龍)時間17年前 (2007/04/05 16:06), 編輯推噓5(502)
留言7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8/10 (看更多)
※ 引述《reneejen (加油)》之銘言: : 我寫的在這裡 : http://www.wretch.cc/blog/reneejen&article_id=9170590 : http://www.wretch.cc/blog/reneejen&article_id=9170616 : 報告已經交出去了 : 不過 還是期待版友的批評與指教 :P 最後再評論原po的答題風格,可以看出原po一定是學法律的,而從來 沒有系統性地學過經濟學XDDD 在進入經濟分析之前先寫「憲法條文」「權利的類別」「資訊揭露的 法律規定」,這非常明顯是習慣於法學教育答題方式的人才會作出如 此安排。而所謂「權利限縮」「權利的優先順序」的這一堆分析,其 分析方式基本上是道德哲學式的,而不是經濟學式的;而所謂的「尊 嚴權利」與「資源權利」的優先順序,或者法院該如何決定一個案件 中同類別權利的優先順序,從原po引用習慣來看中,看不出來那些跟 經濟學分析有什麼關聯。 請跟我之前的回應相比就可以看出兩者之間的差異,我的回應基本上 跳過所有在台灣存在的實體法規定,直接進入「機會成本該具有哪些 要素」的討論,然後簡單聲明政府的決策 criteria 該是什麼。 -- Yours truly, Chiaheng Seetoo Member, Journal of Law, Technology & Policy, 2006-07 Juris Doctor, Class of 2007 College of Law, University of Illinois at Urbana-Champaig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4.139.214.115

04/05 22:23, , 1F
推這一系列精彩的文章:)
04/05 22:23, 1F

04/22 08:12, , 2F
只有在真空中作決策,才會跳過所有現存的規定
04/22 08:12, 2F

04/22 08:25, , 3F
您會不會覺得您這麼多的「假設」,其實已經讓你整個分析
04/22 08:25, 3F

04/22 08:26, , 4F
失去了驗證可能性?
04/22 08:26, 4F

05/03 09:48, , 5F
要是一上來就先說「人民有知的權利」「政府不得侵犯」
05/03 09:48, 5F

05/03 09:48, , 6F
於是推導出「政府必須公佈接種相關資訊」那還分析個闢
05/03 09:48, 6F

05/25 20:12, , 7F
財政學有相關的理論...經濟學也有~可以參考看看
05/25 20:12, 7F
文章代碼(AID): #165AtxCi (Legal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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