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人權何在?!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放風箏)時間19年前 (2004/11/17 18:5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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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razyMarc (稟承千年卓絕意志)》之銘言: : ※ 引述《TheRock (我相信自己做得到￾ NI》之銘言: : : 老實說,對有那種傳統思維的人,講再多也沒有用,那種觀念很難改。「死者為大」 : : 「同情弱者」就是他們的最高原則,殊不知「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濫情造成 : : 他們誤以為每個犯罪者都該死。什麼刑法謙抑思想?什麼人權觀念?等他們或自己的 : : 親友哪天犯罪或不幸被人栽贓嫁禍眼看就要受鞭刑、宮刑、死刑的時候,大概就會懂 : : 了。 : : 人啊,在事不關己的時候,什麼狠話都說得出來。 : 同情弱者?那可從來不在我的腦中出現過,成功就是要剝削弱者欺壓弱者 : 重刑思維是方便統治的手段,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沒錯,那在同情受刑 : 人之前,怎不想想他們的可恨?事不關己的確什麼話都說的出來,但是即 : 使是自己的親人,也得看看自己的出力有無回饋,栽贓嫁禍別人會,我就 : 不會嗎?相對毀滅保證才是真正的平和之道。 雖然你不是回我文,但是忽然有一些感想。 只是感想而已啊。 常常聽到很多人會痛罵這個社會病了、世風日下。 甚至跟一些老爺爺、老奶奶聊聊天,他們都會很嚮往日據時代日本的統治方式。 偷東西?沒問題啊,剁手。強姦?沒問題啊,槍斃。 結果治安的境界是真的好,而不是儒家空泛說說的理想,達到了「出不閉戶。」 但是這樣真的是好嗎?如果真的那麼好,日本本土為什麼不用一樣的統治方式? 其實說起來,要解決犯罪問題,古代中國最犀利啊。 墨、宮、腓,甚至有凌遲處死,更不要說一些宮裡特有的私刑。 (歐美也有璀璨者,如鐵處女是)可是結果真的遏止了犯罪嗎? 一個犯罪人,除了心裡病態之外,為什麼會犯罪? 有錢人、中等階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犯罪問題比較少。 窮人、沒受過教育的人,犯罪問題比較多。 當然,不論貧富貴賤,我們刑罰的標準都應該一致。 但是你提高了刑罰,無形中對他們而言其實就不公平了嘛。 除了病態之外,有誰家財萬貫會去偷竊? 你剁了他一隻手之後,大家是爽啊、他以後可能是不會去偷啊,但是有必要嗎? 他想要改過自新的機會都沒有了。 又有誰不曾犯錯呢? 甚至是病態,像是有性衝動的犯罪人,他們有時候是病人,而非單純的罪犯。 他們如果經過治療,有能重新成為某些人的鄰居。 又何必趕盡殺絕呢? 確實誰無媽媽姊妹,我家人如果受性侵害,我也會噗噗啊。 但是那是感情啊,不應該用在法律,尤其是公權力上。 「相對毀滅保證」又是什麼呢? 前陣子游揆豪氣的說,「你打我台北,我打你上海。」並且以「美蘇冷戰」為例。 游揆說這話難道不是無知嗎? 美蘇冷戰幾十年,是透過了足以互相毀滅對方幾十次的武器取得了暫時的和平僵局。 但是那是隨時一觸即發的假和平,換言之,那個和平是放在一個薄弱的基礎上。 今天的北亞和北美的和平,難道又是藉著這樣的互相毀滅平衡才得到的嗎? 犯罪的來源在哪裡呢?似乎是這個問題反而不重要了。 其實這才是解決犯罪問題最重要的基礎,而不是如何在犯罪源源不絕產出時消滅它們。 犯罪本是社會的常態,是不可能根治的。 說迂腐一點,想要解決犯罪問題,比較根本的問題還是教育。 像是廢除死刑之後,歐洲國家犯罪率並沒有增加。 持續增加恐怖刑罰的越南,犯罪率並沒有減少。 之前有一個義大利有個叫做Lombroso的實證主義者,他指出有生來犯罪人。 如果把這些生來犯罪人先找到了、先消滅了,那這個世界就沒犯罪了嘛。 一百年後,我們看他的科學檢驗結果,覺得非常畏懼。 一個人什麼都沒有做,但是他「臉色蒼白、低頭蓋骨、前額凹入、耳朵特大、頭髮捲 曲」,他就會被貼上生來犯罪人的標籤。 現在法國打算要透過「科學去勢」的方法用以對付性犯罪人。 台灣也有對於禽獸,不用講究人權的聲音。 一百年後,以後的人看著我們的紀錄或許也會覺得很可怕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48.209 ※ 編輯: tallwood 來自: 61.224.48.209 (11/17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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