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三段論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燄陽高照大豆好)時間21年前 (2003/06/22 09:5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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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suans (燄陽高照大豆好)》之銘言: : ※ 引述《eslite12 (D大調卡農及賦格)》之銘言: : : 就是啊 大家都說三段是: : : 法條=>事實=>涵攝 : : (如王書) : 因為你把三段論和適用法律搞混了。 : 三段論只是邏輯上的推演,並不是真正的適用法律過程。 : 或著這樣講好了,法官要先知道事實是什麼之後,再進行三段論的推演。 : : 可是 在不確定案件事實的狀況下 哪知道找哪些法條啊? : : 我們學校法序課在介紹法律適用程序時 也是先說事實 這真的讓我迷惑了 我在想啦,雖然我沒有實務的經驗,不過應該是這樣。 今天有一個case上來,首先法官要確定事實是什麼,然後再適用法律 怎麼適用法律呢? 理論上應該一條一條翻。 比如說刑事庭好了,今天有個人被控殺人,當確定這個殺人的事實存在以後, 法官開始翻刑法法典,從內亂外患罪開始翻。一條一條對作三段論的推演。 但是實際上法官對於法典的使用已經很熟悉了,所以其他的法條會很快的被排除掉。 只留下殺人罪,過失致死,業務過失致死等等,之後在作三段論的推演來確認。 -- ▄▄e▄▄▄▄▄▄▄▄煮豆燃豆萁, ▄▄▄▄▄▄▄▄▄▄ꈊ ▄▄▄▄▄▄▄▄▄▄ꈠ 豆在釜中泣, ▄▄▄▄▄▄▄▄▄▄ꈊ ▄▄▄▄▄▄▄ꈠ 本是同根生, ▄▄▄▄▄▄▄▄▄ 煎豆別太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218.167.36.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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