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英文版名

看板LegalTheory作者 (D大調卡農及賦格)時間21年前 (2003/05/26 23:01),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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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Jura比較好啊 其實也可以用 Juridiikka 芬蘭文 聽起來很有趣^^ ※ 引述《hsuans (大豆)》之銘言: : ※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 我的感覺是這樣啦, : : 板主好像是把這個問題當成「法理學的名稱與研究範圍」這個老問題來研究了, : : 這樣下去就會有一些沒完沒了的定義問題…… : : 所以其實是不是只要用看起來比較有理論的感覺的詞, : : 廣泛的指稱一下法律這回事就可以了, : : 像是Juris或是ius或是原來的jurisprudence或是Jurisprudenz甚至Jura等等等等, : : 只要不要用Law或Laws或Recht或Gesetz等等等等比較通常用來指實証法的詞, : : 應該就可以有區辨的功能了吧…… : :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 對啊。 其實我就是想要看一下大家有沒有很反對Jurisprudenz的? : 主要是字數合,是哪一國文我倒不是很在乎。 : 只是有沒有覺得要用「法理論」來作英文版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61.228.39.122

推 218.173.24.223 05/26, , 1F
推...茱麗迪卡...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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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qYn0qu (LegalThe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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