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徵人] 徵求掛名

看板Lawyer作者 (人一月刀俞)時間3年前 (2021/01/18 20:25), 3年前編輯推噓21(21015)
留言36則, 20人參與, 3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Leo84 (艾奧利亞)》之銘言: : 1~2件再抗告事件,掛名不撰狀,第一件律師酬金15,000元(確定),續接第二件10,00 0 : 元(未定,當然您也可選擇只接第一件),有意願者,站內信,謝謝。 第 127 條 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外國律師違反第一百十五條,外國法事務律師違反第一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者,亦同。 第 128 條 律師非親自執行職務,而將事務所、章證或標識提供與無律師證書之人使用者,處一年以 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外國法事務律師非親自執行職務,而將事務所、章證或標識提供他人使用者,亦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2.23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10972744.A.91B.html

01/18 21:48, 3年前 , 1F
原po居然刪推文,敢公開借牌,卻不敢面對質問
01/18 21:48, 1F

01/18 22:35, 3年前 , 2F
刪推文就來這篇回
01/18 22:35, 2F
推文被刪兩次我難過

01/18 22:50, 3年前 , 3F
掛名XDDD 律師牌這麼廉價?
01/18 22:50, 3F
※ 編輯: lokazdszone (101.12.100.2 臺灣), 01/18/2021 23:05:56

01/19 00:08, 3年前 , 4F
類似介紹案件給律師拿抽成?
01/19 00:08, 4F

01/19 00:26, 3年前 , 5F
介紹費抽成就單純介紹但案件是律師自己處理的,這個是
01/19 00:26, 5F

01/19 00:26, 3年前 , 6F
原原po自己處理案件只要律師掛名,不一樣
01/19 00:26, 6F

01/19 00:57, 3年前 , 7F
你的行為就是讓借你牌的律師違反律師法128條 而且掛了名還
01/19 00:57, 7F

01/19 00:57, 3年前 , 8F
要被扣稅
01/19 00:57, 8F

01/19 01:20, 3年前 , 9F
超低刑責,應該立法處一年以上有期徒刑
01/19 01:20, 9F

01/19 01:21, 3年前 , 10F
業界一堆律師違法,希望你舉發剷除
01/19 01:21, 10F

01/19 01:48, 3年前 , 11F
那換一種說法,由律師親自撰狀,但是必須通過當事人審核,
01/19 01:48, 11F

01/19 01:50, 3年前 , 12F
來來回回修改到當事人滿意為止,如果最後錯過黃金救援時間
01/19 01:50, 12F

01/19 01:50, 3年前 , 13F
,由誰來扛這個責任?別把自己說的很高尚!
01/19 01:50, 13F

01/19 07:34, 3年前 , 14F
律師的每一份書狀都會經當事人確認喔這也是保障自己的方式
01/19 07:34, 14F

01/19 07:56, 3年前 , 15F
掛名不撰狀就是掛牌啊,你在說什麼
01/19 07:56, 15F

01/19 08:05, 3年前 , 16F
所以你的意思是你的書狀找人掛名然後當事人就不用確認內
01/19 08:05, 16F

01/19 08:05, 3年前 , 17F
容嗎?如果是這樣遞狀後當事人不滿書狀內容,或是法院判
01/19 08:05, 17F

01/19 08:05, 3年前 , 18F
決內容不利當事人,那掛名律師要負責嗎?再來你說期限的
01/19 08:05, 18F

01/19 08:05, 3年前 , 19F
問題,你是不會先跟當事人講期限嗎?當事人自己錯過期限
01/19 08:05, 19F

01/19 08:05, 3年前 , 20F
那當然就是他的問題啊!邏輯這麼差你真的是律師嗎?
01/19 08:05, 20F

01/19 09:03, 3年前 , 21F
法條這麼清楚為什麼會看不懂?你寫的書狀就掛你自己的名
01/19 09:03, 21F

01/19 09:03, 3年前 , 22F
就好,借別人的牌跟名就有問題啊
01/19 09:03, 22F

01/19 09:47, 3年前 , 23F
可能要問一下版主是不是放行修正推文內容禁止他在這篇
01/19 09:47, 23F

01/19 09:47, 3年前 , 24F
推文內誠徵這行為.
01/19 09:47, 24F

01/19 09:55, 3年前 , 25F
請刪除Leo84的推文
01/19 09:55, 25F

01/19 09:58, 3年前 , 26F
已設水桶
01/19 09:58, 26F
done ※ 編輯: lokazdszone (122.121.27.184 臺灣), 01/19/2021 11:08:11

01/19 16:50, 3年前 , 27F
當事人改到滿意而拖延時間 當然後果自負 關律師啥事
01/19 16:50, 27F

01/19 18:59, 3年前 , 28F
一直追著當事人確認狀子內容不是律師日常嗎?
01/19 18:59, 28F

01/19 19:44, 3年前 , 29F
能不能立法關死這種人?
01/19 19:44, 29F

01/19 22:02, 3年前 , 30F
會講什麼黃金救援時間不就司法黃牛最多
01/19 22:02, 30F

01/20 00:14, 3年前 , 31F
第一次聽到訴訟有黃金救援時間這詞
01/20 00:14, 31F

01/20 07:38, 3年前 , 32F
大概是指抗告五天期限之類的東西吧
01/20 07:38, 32F

01/20 07:38, 3年前 , 33F
理由後補就好啦吵死了
01/20 07:38, 33F

01/20 23:34, 3年前 , 34F
(抗告未必可以理由後補喔.......@@)
01/20 23:34, 34F

01/21 01:09, 3年前 , 35F
黃金救援x d d
01/21 01:09, 35F

01/21 08:55, 3年前 , 36F
我只聽過黃金聖鬥士,科科
01/21 08:55, 36F
文章代碼(AID): #1W1Nv8aR (Lawyer)
文章代碼(AID): #1W1Nv8aR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