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 產生確認之訴的訴之利益?

看板Lawyer作者 (Pm)時間8年前 (2016/03/18 18:32), 8年前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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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諸位道長一個遇到的案例: 有一位當事人與他高齡輕微失智的母親; 經過初步洽談,其母親的失智呈現在是記憶力衰退,記不住前幾天發生的事情, 但對當下的事情判斷能力尚稱完整,口齒也算清晰。 該名母親要趁失智症繼續惡化以至於無可挽回前,在尚有意識判斷能力之前, 將名下動產基於自由意志贈送給當事人; 而不想死後留給另一位很疏遠的子女絲毫特留份。 那位沒拿到遺產的繼承人一定很不爽,也一定會屆時主張失智的母親的贈與契約無效-- 此時老婦人已經去世,究竟老婦人當時的失智程度是否有能力贈與,也來不及證明了。 本來在這種棘手情況下,最好現在先將贈與契約先交給公證人公證。 但很多公證人一看到高齡長者要公證,據當事人轉述,都要當事人先提交醫生開具的 「意識良好」診斷書才行,不然怕惹麻煩。 醫師那邊則管你公證人講什麼那是你法律人的事,醫師只願意寫「失智症」三個字,不願 意配合公證人那邊寫下「意識清楚」四個字在診段書上。而且醫師好像有點懶,認為反正 老婦人財產就不要動,這樣保持下去直到往生為止就好了。 這下遇到瓶頸了。由於看起來那位老婦人意識還算清楚,當事人也有信心「上法庭讓法官 親自判斷其母親的意識情況」,所以難道只有靠「訴訟」來決定了??-- 似乎要提起「確認」之訴?但又猶豫在於是否缺乏訴訟利益--因為當事人與其母親似乎 都同意了贈與契約,毫無爭議可言..... 我想到一個「技巧」,各位道長評估看看: 請當事人在簽訂獲贈的贈與契約後突然反悔說其母親不知是否意識正常-- 使得「債權債務的『爭議』製造出來了」。 然後由其母親控告當事人,請求法院確認此一贈與關係的存在。在審理時,被告抗辯說原 告似乎腦袋不清楚,請法官探尋原告意思。原告表明真心願意贈與,此時被告就「認諾」 ,使法官做出原告勝訴的實體判決--總之對這份贈與契約做出實體判決了。 各位道長評估看看,有沒有可以幫到這位老婦人的情況,因為很多人(公證人) 還沒接觸、只聽到「失智症」三個字,好像都認為她不行了、白痴白痴的。 (老婦人的主治醫師則是很怕上法院的樣子,所以完全不想惹事,完全想置身事外) 可是若實際面對面對談,老婦人對「當下」你詢問她的贈與的法律意義與法律效果 非常清楚,只是「對前幾天」的記憶力不好,需要人提示問題題目。 所以請問各位道長幫忙給個建議。 有人說叫老婦人去做輔助監護宣告--可是老婦人就是不想因此被剝奪處分財產的能力啊~ 而且萬一陰錯陽差被「成功宣告」輔助監護,老婦人說她現在又還沒變白痴, 若連自己財產都不能決定,會非常傷心。 PS:不論做任何對策(例如信託),都卡在老婦人的意思健全必須及早被認證 (不管是在公證人處或法庭上),不然相關對策都可能被撤銷.... 此外,另位子女倒沒有無法繼承(例如不孝)的原因,只是因為一些作為讓老婦人失望, 所以就不留給其特留份了,要趕在生前處分完畢。特此敘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22.20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458297149.A.B16.html ※ 編輯: CassSunstein (223.139.122.208), 03/18/2016 18:49:31

03/19 00:52, , 1F
作完之後是不是要燒香拜佛保祐被繼承人兩年內不要歸天?
03/19 00:52, 1F

03/19 11:44, , 2F
你知道有位很有名在台北姓吳的律師因為處理繼承的案件
03/19 11:44, 2F

03/19 11:44, , 3F
而被判刑嗎?
03/19 11:44, 3F
文章代碼(AID): #1MwzaziM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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