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3年之內開3次刀 女律師轉當司法官

看板Lawyer作者 (呱呱)時間13年前 (2011/04/16 19:58), 編輯推噓15(1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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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之內開3次刀 女律師轉當司法官 更新日期:2011/04/16 09:46 記者羅印?/台北報導 廿七歲的林于捷,四年前發生重大車禍,療養期間受到醫師的照顧與鼓勵,決定放棄律師 執業機會,投入司法官考試,只因「司法官是社會的醫生」。她的努力沒有白費,結果去 年順利拿下司法官特考榜首。 林于捷昨天出席考選部「公務人員特考榜首」座談會,大方分享準備考試的心路歷程。她 說,自己個性活潑,比較適合當律師,前年也考上律師特考;但因為一場車禍,她在三年 內開三次刀,從此改變念頭,想幫助更多的人。 林于捷說,住院的時候發現,能幫助別人是最美好的事,「因為我也曾這麼需要別人幫助 」。她回想當時,曾無助地跟醫生說,她這輩子不可能從醫,沒有辦法幫助很多人,但醫 師安慰她:「司法官是社會的醫生,很多人也需要妳」。於是她下定決心,要當一位維護 社會正義的司法官,而非「拿錢辦事」的律師。 曾任空姐的李宇茜是去年鐵路特考行政類榜首,她說,兩年的飛行生涯,時常熬夜又有時 差,「實在太操了」;父母都是公務員,也很鼓勵她轉公職,她認為「沒有工作值得犧牲 健康」,於是毅然放棄高薪,未曾後悔。 今年五十二歲的孔慶國是這屆「最年長」的特考狀元。兩年前他在民間企業擔任年薪百萬 的研發主管,但在公司遭遇金融海嘯時被資遣,「五十歲的人,真的很難找到工作。」最 後,他憑著紡織業廿年的經驗,順利考取紡織工程類榜首,「不想再回民間(企業)了」 。 去年才從警專畢業的蔡翔宇,以廿一歲成為最年輕的榜首。他表示,受到父親擔任義消的 影響,從小立志成為消防員;準備考試期間壓力很大,放假幾乎都在念書,最感謝的是警 專多年的栽培與訓練,終於讓他圓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416/2/2pxf7.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3.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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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噓「拿錢辦事」,如果不是記者自己亂寫,那這位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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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在是太自以為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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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拿錢辦事」我也不是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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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請她不要領薪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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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意義的"拿錢辦事"好像有違律師倫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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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說的也沒算全錯啊 律師也不盡然都非不拿錢辦事的耶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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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拿錢又不辦事的話真是罪大惡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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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給付啊!不完全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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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辦成了什麼事 而不是辦事而已 辦的事與報酬對比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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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物美價廉 還是物不美價也不廉 也是可以去檢視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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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講的拿錢辦事是說為了錢泯滅良心幫壞人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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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般人的似是而非印象沒錯,怎麼連法律人自己都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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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有陳榮和等人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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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個性活潑,比較適合當律師"VS "不當拿錢辦事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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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句話如果從同一個人的嘴中說出 沒有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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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她應無太多工作經驗 搞不好活到27年第一份工作就是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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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訓所受訓(之前都在準備考試) 對許多職業都是以"感覺"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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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既定印象或偏見"來定義 而非以"工作經驗"來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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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來看是沒必要過分看待這些人的話啦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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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性活潑與否或拿錢辦事與否為何是適合當律師的判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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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不好她自己都搞不清楚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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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22:08, , 22F
此人也當過律師,難道是經驗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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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講的話其實都蠻像高中生,另外,要當社會的醫生,應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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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政吧,學學孫文啊,當司法官醫得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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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她講話像高中生+1,認為司法官可以維護正義,想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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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太單純了?就像前幾年有位學測榜首跟記者說要填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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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系,因為她想當久利生公平...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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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社會正義的司法官...............(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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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每一段都是戰點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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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社會正義 宇宙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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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6 22:32, , 31F
真逗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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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06:21, , 32F
司法官不也拿錢辦事不然幹嘛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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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姐說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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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2:57, , 34F
推文真有趣,不知道在激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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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5:31, , 35F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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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7 19:47, , 36F
加油!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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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錢辦事(斯斯?)的反義有三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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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錢不辦事,不拿錢也不辦事,不拿錢還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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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能幫人的是律師還是法官?? 法官是被動的 律師是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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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年紀算起來 她似乎沒當過律師 在醫院的時間比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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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算人家年紀幹嘛,倚老賣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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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法律的人不會就事論事,只會拿別人的年紀資歷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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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院待是可以拿來講的嗎,有點格調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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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律師幫的人不會比較少 尤其是local小百姓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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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0:14, , 45F
個人覺得積極主動的律師,比被動分案審理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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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8 10:15, , 46F
更能"幫助"到需要受幫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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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2:04, , 47F
林小姐說這話真有意思,公益律師和提供法律扶助的律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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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2:04, , 48F
是律師?那那些為了結案對當事人和律師無所不用其極軟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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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9 12:05, , 49F
兼施連拉帶哄的法官又該算甚麼?偵查中的王者就更別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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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0:09, , 50F
g大 算別人的年齡 有代表什麼嗎 只是想問當事人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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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在事務所待過 還是一直在準備考試?如果是後者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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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0:11, , 52F
沒真的做過 卻做這種結論就比較欠缺說服力 反正已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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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0:12, , 53F
有人代澄清了 這事也不必再談 但您這樣板著臉 我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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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 00:13, , 54F
知道該怎麼說才好 是不是我也被倚老賣老到了?
04/23 00:13, 54F
文章代碼(AID): #1DgOHF_k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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