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台灣大型企業在兩岸間的勞動合同問題

看板Lawyer作者 (我腦袋的轉速好慢喔)時間13年前 (2010/09/25 01:13),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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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大陸成立公司的法規為何?外資、台資企業所受的限制為? 2.「將台灣的勞工調過去後,卻適用大陸的勞動合同法」 台灣人去大陸工作,小弟認為大約有幾種模式 A.僅跟台灣母公司成立僱傭關係 這類通常是短期、中期派大陸支援、出差的人力 B.台灣母公司、大陸子公司、勞方,三方間成立雙重僱傭關係 有高等法院承認這類型 比較像是高階經理人,尤其是總經理之流的 高階經理人除以大陸子公司僱用外,同時負有向台灣母公司報告的義務 C.跨國企業的調動 台灣IMB,調去大陸IBM 跨國公司「內部」有他自己的玩法 外部關係的認定,如勞方與台灣IBM的關係怎麼算 我想還是涉及台灣IBM與勞方的約定,以及法院的態度 D.辭職改任 比如辭掉台灣IBM工作,去應徵大陸IBM 這就比較像是在大陸工作的台灣人 3.國稅局最近有解釋令,認為長期派外人員的薪資應由大陸子公司認列 以符成本XX原則 4.年資結算?退休新制or退休舊制?勞休金提撥? ※ 引述《bearbar2004 (失眠的法律人)》之銘言: : 敬愛的各位版大 : 在下我想請問一下 : 台灣的大型企業集團有沒有可能在大陸成立一個獨立的子公司 : 然後將台灣的勞工調過去後 : 卻適用大陸的勞動合同法規定 : 來降低企業的成本?? : 如果有這樣的問題 : 我該如何去找資料?? : 有這方面的書籍或論文期刊嗎?? : 多謝各位囉 -- 坎坷世路 踏遍傷心之地 滄桑歲月 一生不平之事 半紙虛名 誤我五倫橫逆 一劍輕生 弒師弒父傷身 黃泉不容 求死談何容易 舉目茫茫 殘杯冷酒無味 拔劍四顧 斷腸強認嚎泣 兩聲猿啼 驚動客夜難寢 江湖冷落 莫道男兒無淚 滿川紅葉 盡是眼中血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41.37

09/26 00:29, , 1F
太感謝了 你寫出我心中疑問
09/26 00:2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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