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1b-1J9jp (StockPicket) 不服判決
致組務、申訴人:
板規「伸手文」的定義是「請益卻未作功課者」,因此就表面字義來看,只要達成下列(
包括但不限於)任一條件(標準),即算違規:
一、板上曾有其他使用者提出過類似詢問,而在文章中並未明確表示自己即便查過解答之
後,仍有疑惑之處
二、使用谷歌或其他搜尋器,可以簡單找到之資訊
三、屬一般投資者本應具備之基本知識(如「交易日」、「交割流程」等),但如果在過
程中遇到與一般作法不相符者,則不在此限
而觀察申訴人的發文內容,其中「持股何時要買完?」部分,已有其他使用者提過類似詢
問(註一),且原文下亦有使用者為相類表示(註二),個人覺得應符合前列的條件一。
至於「定義不明確」、「完全憑藉個人主觀判斷」等質疑,板主認為單從發文內容中,無
法辨認本身有確實做過功課的部分,所以請恕無法認同原有主張。
因此在此建議,如果真的有「做功課但可能不足」的情況,應在文章中明確說明「已知資
料」,以便符合條件一的但書。另原案檢舉人持續針對性之言論一事,不在本件的考量範
圍內,在此一併敘明。
註一:#1byK5sFF (Stock)
註二:
噓
03/15 18:23,
03/15 18:23
噓
03/15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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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3/15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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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03/15 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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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
03/15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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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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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5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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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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