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1bz-MkY7 (StockPicket)

看板Law-Service作者 (~DoR!$~)時間1月前 (2024/03/27 23:5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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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人:doris1016 申訴文章:#1bz-MkY7 (StockPicket) 被申訴人:laptic / aloness 申訴原因: 對於 #1bwcV-c4 (Stock) 判決不服的原因已於第一篇申訴文中闡述完畢, laptic 板主有於推文中對我的申訴提出質疑,我也在推文中回應, 但後續並未得到板主的說明。

03/18 15:13,
所以你的意思是,回應是針對另一使用者的新聞截圖內容,
03/18 15:13

03/18 15:13,
對吧?
03/18 15:13
另關於 aloness 板主的部分,已在推文中溝通過, 恕我無法苟同板主對於政治人物的判定基準,在股板板規中 4-6-1 本身的定義就很模糊, 4-6-1. 政治文、政治推文水桶七日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 板規中僅提到政治人物,在我提出對板規的質疑後, 板主自行定義蔡英文算政治人物、卸任元首馬英九不算政治人物, 但我原推文提到柯文哲也是卸任台北市長,定義模糊不清。 後來又補充說明「黨主席也不能討論」、「總經可以討論」,著實讓人摸不著頭緒。 且先撇開板主的定義,我自始至終的主張都是: 我的推文是回應前面板友的推文,並非無端提及「政治人物」。 若板主有很明確定義的政治人物範疇,不妨直接在板規中清楚條列,避免讓人無所適從。 (例如:不得提及現任黨公職。) 因我的申訴為已 m 文,但並未收到明確的答覆,故選擇向上申訴。 再麻煩小組長處理了,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6.1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11555102.A.2FC.html
文章代碼(AID): #1c148UBy (Law-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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