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進行連署罷免Stock板板主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4月前 (2023/12/25 00: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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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yangjam板友持續關心板務,Stock板板主laptic在板務處 理部分已在宣判文#1bSV1VqT (Law-Service) 給予警告處理在 案,另綜合考量板務貢獻與缺失,小組未能同意罷免申請。 但請一起持續關心板務運作,若有建言請在本文下推文繼續討 論。 謝謝。 ※ 引述《yangjam (截圖俠)》之銘言: : 一、 : #1bSV1VqT (Law-Service) : laptic濫用職權,自創板規禁言無辜看板使用者,故依<<國家研究院管 : 理總則>>七、2.對Stock板板主laptic提出罷免。 : 二、 : 請求小組長審核本人是否具備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 2. 透過連署罷免板主,連署程序由小組長訂定,且由小組長對是否通過進行審核。 : 發起連署人最低資格限制 (需同時滿足): : a. 通過本站身份認證。 : b. 上站次數 30 次以上。 : c. 曾於該板發言。 : d. 曾針對罷免理由提出申訴。 : e. 無正在進行之申訴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35.21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703436392.A.9E5.html
文章代碼(AID): #1bY61edb (Law-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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