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ockPicket版Tapqou未處理申訴文

看板Law-Service作者 (靜夜聖林彼岸花)時間1年前 (2022/12/14 23:34),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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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另請laptic板主協助說明是否需小組介入貴板板務運作。 本人原先回應:

12/08 13:10,
#1ZaKNrut 所述,本板申訴後已處置完畢
12/08 13:10

12/08 13:11,
,至於介入與否,尊重組務的判斷
12/08 13:11
因後續事態發展,故須調整回覆內容,還請組務見諒。 經 Tapqou 板主判決「申訴成立」後,由於其中一位受處分之使用者(tp6jovul4) 提出申 訴,該板主在閱讀訴辯雙方的推文(註一)後,因無法判定是否應變更判決,結果在未與 另兩位板主確認的情況下,擅自交付使用者公投表決(註二),且設定時的記名內容與上 次有所不同(由「投票時間」變更為「投票選項」),已然違反站方「若記錄項目有任何 變動,需重新公告滿五日」的規定。 在本人於數日後取消投票(註三)後, Tapqou 板主竟聲稱因為本人「私自取消投票」, 且該作法「無法反映民意結果」,所以「另外兩位板主對此案將不再負有責任」(註四) ,此舉已經嚴重不符現行股票板、股檢板板規(註五),且更違背站方的規範(註六), 卸責之意圖不用多說。 而原則上,除了取消投票案的說明內容(同註三)之外,本人尚有下列數點要補充: 一、「國民法官」制度之想法,在其他看板的管理上未曾施行,因此根本不適合直接套用 在股票板方面;且按諸位使用者的推文情形而言(同註二),多數根本不理解「髒話 、不雅用詞」類和「引戰、人身攻擊」類違規的差異,在對板規不全然熟悉的情況下 ,將案件訴諸使用者投票可謂不妥當。且按板規原文來看,一字半句沒有提到賦予使 用者參與板務檢舉案表決之權限或流程(同註五),因此請恕我無法苟同該投票案為 合法(換句話說,不會予以追認)。 二、意見分歧是必然可以預見的,因此假如 Tapqou 板主認為案件難以判決,可以先來信 洽詢其他板主或小組長,或是提議修改板規等。可是單就本案而言,本人未曾接到任 何信件討論,所以難以顯示該板主是在獲得其他板主同意或認可的情況下,舉辦該投 票案。誠然的,將公告文設定「禁止推噓回應」,稍有不符部分股票板板規之處,然 而觀察該板主在我取消投票案後的舉動(註四),經警告處分(註七)後卻沒有停止 「誤解板規」的乖張作為,未能「有效溝通、一起合作」(註八)之舉洵堪認定。 綜上,雖然個人認為「尊重組務的判斷」,但仍希望組務可以考量上述情形,作出適法的 認定。 註一:#1Za8Nasd (StockPicket)

12/07 21:07,
請原申訴人jrbx提出在閱讀本文後的看法
12/07 21:07

12/07 21:07,
以供板主參考兩造的認知差異
12/07 21:07

12/07 23:28,
依你所述"ㄇ"可以是買或賣的字 但套用到整句明顯語意不通
12/07 23:28

12/07 23:29,
整句話都完整打出偏偏就那一個字用"ㄇ"代替
12/07 23:29

12/07 23:29,
又接在操你兩字後面 顯然是要規避不雅文字一詞
12/07 23:29

12/07 23:31,
根本不是因為"ㄇ"這個注音而被檢舉4-5-2 的違規
12/07 23:31

12/08 14:08,
請tp6jovul4對於推文的質疑進行答覆,以供板主參考
12/08 14:08

12/09 08:29,
“買美股噴爛”語意沒有任何問題,另外“操”如果單就
12/09 08:29

12/09 08:29,
日常動詞解釋,可以說我講話粗俗,但我不認為有冒犯到
12/09 08:29

12/09 08:29,
別人的意思
12/09 08:29

12/09 08:34,
而且就違規說明會讓我認為是針對”ㄇ”的自由心證,也
12/09 08:34

12/09 08:34,
就像我申訴提到如果當初是針對”洨”或是後來各位推文
12/09 08:34

12/09 08:34,
認為”操你”不符合規定,我可能還可以接受判決
12/09 08:34

12/09 08:38,
這樣看下來會讓我覺得在凹我進水桶,雖然才7天都要出
12/09 08:38

12/09 08:38,
來了,而且置底放寬標準來看,我原文也沒針對任何人,
12/09 08:38

12/09 08:38,
以上是我的答覆
12/09 08:38
註二:#1Zb5juQA (Stock)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請按大V 參與股板違規檢舉判決 時間 Sat Dec 10 18:12:05 2022 ─────────────────────────────────────── 鑒於中華民國 國民法官制度即將上路 一些可能比較有爭議的案件,也能效仿國民法官制度 交給股板使用者來決定,該案子是否違規 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板主對於本板的判決寬鬆或嚴謹 如果股板使用者希望判決寬鬆,則可能板面會比較混雜凌亂 如果股板使用者希望判決嚴謹,則可能板面會比較乾淨整潔 每個人對於投票的責任都需要自行負責 (中略,為原案內容) 認為有違規者請投 有違規 認為無違規者請投 無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0.149.83.115 (日本) 註三:#1Zc9vTIB (Stock) 註四:#1ZcIuh00 (Stock) 註五: ①#1ZPrS5nc (Stock) 3.檢舉及申訴辦法 3-1. 檢舉及申訴以至 股檢板發文 為原則,其餘管道需先知會板主以免延誤時效性。#1Xf7vhtf (StockPicket) 2-2 [申訴]:使用者不服板主判決時,得於Stock 看板判決公告發表時間72小時日內 於 StockPicket 看板提起申訴。 2-2-3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標記S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 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若過半數板主同意申訴即可改判, 否則維持原判板主應於結案後M申訴文。 註六:#1L-wVvo2 (BoardCourt) (節錄) 本站《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中關於板主的「板規制定權」,在看板由兩位(含)以上板主 共同管理時,板規制定權應由板主群共享並共同執行。……不符合「板主群共享並共同執 行板規制定權」這先決條件,原則上不應將公開、民主等程序要求,作為解決板主爭議之 公投工具。換句話說,除非板主群間願意共同遵守板友之共同決議,「並於決議後共同執 行」,請小組長盡量協調,避免將公開表決變成僅僅是不同意見板主職務上的信任同票。 註七:#1ZXuNaYA (Law-Service) 註八:#1Nj1ofED (BoardCourt) --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75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1032050.A.438.html

12/18 21:57, 1年前 , 1F
預計12/19宣判,雙方若要補充請提出,謝謝
12/18 21:57, 1F

12/18 23:24, 1年前 , 2F
這篇跟原案是不同案子,可以合再一起嗎@@?
12/18 23:24, 2F

12/18 23:25, 1年前 , 3F
12/18 23:25, 3F

12/18 23:26, 1年前 , 4F
這篇文提到的案子#1Za8Nasd (StockPicket)
12/18 23:26, 4F
文章代碼(AID): #1ZcUpoGu (Law-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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