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ockPicket版Tapqou未處理申訴文
※ 引述《IanLi (IanLi)》之銘言:
: 另請laptic板主協助說明是否需小組介入貴板板務運作。
本人原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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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後續事態發展,故須調整回覆內容,還請組務見諒。
經 Tapqou 板主判決「申訴成立」後,由於其中一位受處分之使用者(tp6jovul4) 提出申
訴,該板主在閱讀訴辯雙方的推文(註一)後,因無法判定是否應變更判決,結果在未與
另兩位板主確認的情況下,擅自交付使用者公投表決(註二),且設定時的記名內容與上
次有所不同(由「投票時間」變更為「投票選項」),已然違反站方「若記錄項目有任何
變動,需重新公告滿五日」的規定。
在本人於數日後取消投票(註三)後, Tapqou 板主竟聲稱因為本人「私自取消投票」,
且該作法「無法反映民意結果」,所以「另外兩位板主對此案將不再負有責任」(註四)
,此舉已經嚴重不符現行股票板、股檢板板規(註五),且更違背站方的規範(註六),
卸責之意圖不用多說。
而原則上,除了取消投票案的說明內容(同註三)之外,本人尚有下列數點要補充:
一、「國民法官」制度之想法,在其他看板的管理上未曾施行,因此根本不適合直接套用
在股票板方面;且按諸位使用者的推文情形而言(同註二),多數根本不理解「髒話
、不雅用詞」類和「引戰、人身攻擊」類違規的差異,在對板規不全然熟悉的情況下
,將案件訴諸使用者投票可謂不妥當。且按板規原文來看,一字半句沒有提到賦予使
用者參與板務檢舉案表決之權限或流程(同註五),因此請恕我無法苟同該投票案為
合法(換句話說,不會予以追認)。
二、意見分歧是必然可以預見的,因此假如 Tapqou 板主認為案件難以判決,可以先來信
洽詢其他板主或小組長,或是提議修改板規等。可是單就本案而言,本人未曾接到任
何信件討論,所以難以顯示該板主是在獲得其他板主同意或認可的情況下,舉辦該投
票案。誠然的,將公告文設定「禁止推噓回應」,稍有不符部分股票板板規之處,然
而觀察該板主在我取消投票案後的舉動(註四),經警告處分(註七)後卻沒有停止
「誤解板規」的乖張作為,未能「有效溝通、一起合作」(註八)之舉洵堪認定。
綜上,雖然個人認為「尊重組務的判斷」,但仍希望組務可以考量上述情形,作出適法的
認定。
註一:#1Za8Nasd (StockPic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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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二:#1Zb5juQA (Stock)
作者 Tapqou (三三三) 看板 Stock
標題 [公告] 請按大V 參與股板違規檢舉判決
時間 Sat Dec 10 18:12:05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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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中華民國 國民法官制度即將上路
一些可能比較有爭議的案件,也能效仿國民法官制度
交給股板使用者來決定,該案子是否違規
一定程度上,也會影響板主對於本板的判決寬鬆或嚴謹
如果股板使用者希望判決寬鬆,則可能板面會比較混雜凌亂
如果股板使用者希望判決嚴謹,則可能板面會比較乾淨整潔
每個人對於投票的責任都需要自行負責
(中略,為原案內容)
認為有違規者請投 有違規
認為無違規者請投 無違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90.149.83.115 (日本)
註三:#1Zc9vTIB (Stock)
註四:#1ZcIuh00 (Stock)
註五:
①#1ZPrS5nc (Stock)
3.檢舉及申訴辦法
3-1. 檢舉及申訴以至 股檢板發文 為原則,其餘管道需先知會板主以免延誤時效性。
②#1Xf7vhtf (StockPicket)
2-2 [申訴]:使用者不服板主判決時,得於Stock 看板判決公告發表時間72小時日內
於 StockPicket 看板提起申訴。
2-2-3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標記S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
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若過半數板主同意申訴即可改判,
否則維持原判板主應於結案後M申訴文。
註六:#1L-wVvo2 (BoardCourt)
(節錄)
本站《板主權力義務規範》中關於板主的「板規制定權」,在看板由兩位(含)以上板主
共同管理時,板規制定權應由板主群共享並共同執行。……不符合「板主群共享並共同執
行板規制定權」這先決條件,原則上不應將公開、民主等程序要求,作為解決板主爭議之
公投工具。換句話說,除非板主群間願意共同遵守板友之共同決議,「並於決議後共同執
行」,請小組長盡量協調,避免將公開表決變成僅僅是不同意見板主職務上的信任同票。
註七:#1ZXuNaYA (Law-Service)
註八:#1Nj1ofED (Board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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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晚風拂柳笛聲殘,夕陽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一壺濁酒盡餘歡,今宵別夢寒。
長亭外,古道邊,芳草碧連天。問君此去幾時還,來時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人生難得是歡聚,惟有別離多。
——【現代】李叔同《送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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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74.218.75 (馬來西亞)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71032050.A.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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