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tockPicket 板規 V0.1.1 (2021/11/29)

看板StockPicket作者 (stuppi)時間2年前 (2021/11/29 15:1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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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2 公告 (By yoche2000) 板上各類文章分類皆有範例文章,發文前請先參考。 未符合格式者將依板規不予受理,請特別注意。 要搜尋板上範例文章,請 /[範例] 就可以看到所有範例了。 ---- StockPicket 股票檢舉板板規 一、總則 本板 StockPicket 用於討論及處理任何有關Stock 板行政司法業務用途。 本板發文預設分類為:檢舉、申訴、申請、板務、提案、問題、組務、公告, 請發文者務必詳閱整體流程,並依照預設格式發文。 1-1 檢舉與申訴案之結果將於該文下方推文公告。 1-2 板主完成審理業務後當日於 Stock 看板執行處分。 1-3 板主應在做出處分後於 Stock 看板發布公告。 1-4 案件若被 s 文表示在審理中,若被m文標記則為結案。 二、司法業務分類 PTT 司法層級為:看板判決->看板申訴->小組申訴->群組申訴->BoardCourt申訴 本板StockPicket 負責司法業務包含 Stock/StockPicket 看板判決/申訴的提出、審理及 判決。使用者可針對板規檢舉,亦可針對判決申訴 2-1 [檢舉]:檢舉人可對提起檢舉時間針對7日內Stock/StockPicket板之文章、推文 發起檢舉。 2-1-1 檢舉文章標題應包含欲檢舉板規、欲檢舉之文章代碼,及被檢舉ID,例: [檢舉] #1VjrG4lR 4-2-1 4-3 4-0 stuppi 若該檢舉文章內容含多人,超過字數,則標題例: [檢舉] #1VjrG4lR 4-2-1 4-3 4-0 stuppi等多人 檢舉文章內文應採用標題內建之格式,格式不符者恕不受理。 具體事證部分,請檢附”具體”事證,如引用違規的文字圖片 請對檢舉之案件加以論述,如:該推文提到XXXXX疑似違反板規 X-X 若有多筆事證請加註編號,一個編號僅一個ID,並逐條論述。 2-1-2 檢舉文章標題與內容,一篇應以一文章為限。同ID多篇文章違規,應分別檢舉。 2-1-3 板主受理檢舉案後,應在推文依照編號逐條作出判決, 完成判決後請S文表示受理中,並於當日公告並執行水桶, 執行後請M文表示結案。檢舉的判決由一位板主認定即可 2-1-4 被檢舉人於板主判決/結案前,修正違規內容, 板主群得依情節,減輕或免除其處分。 2-1-5 若無正當理由(如涉及隱私、吃罰單等),請勿私信板主進行檢舉或答辯, 未於信件開頭敘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視為判決依據。 2-2 [申訴]:使用者不服板主判決時,得於Stock 看板判決公告發表時間72小時日內 於 StockPicket 看板提起申訴。 2-2-1 申訴人應為當事人。 申訴文章標題應有判決文章之文章代碼及看板名, 例:[申訴] #1VjrG4lR (StockPicket) 申訴文章內文應採用標題內建之格式,不受理結案。 2-2-2 申訴文章標題與內容,一篇應以單一判決為限, 請勿在同一申訴案中一次申訴多篇判決,以利板主與申訴人溝通, 違者概不受理。 2-2-3 申訴案應由所有板主群受理,板主標記S文後得以回文或推文答覆, 申訴案並不限於單一板主答覆。若過半數板主同意申訴即可改判, 否則維持原判板主應於結案後M申訴文。 2-2-4 申訴案若於 7 日內無板主回覆、或申訴人於板主結案後仍無法接受結果, 申訴人可至Law-Service板進行進一步申訴。 2-2-5 若無正當理由(如涉及隱私、吃罰單等),請勿私信板主進行申訴, 未於信件開頭敘明原因者板主群一律不受理亦不視為判決依據。 三、行政業務分類 3-1 [申請]:欲於Stock板發布問卷請先於StockPicket板發文申請。 3-1-1 申請文應符合Stock板規1-9 之規範(即文章範本格式), 申請文章標題應簡述欲申請之內容, 申請文章內文應採用標題內建之格式,違者恕不受理。 3-1-2 申請案由板主受理後,應S文表示受理中,並於結案後M表示結案, 申請案經過半數板主推文同意後,申請人方可至Stock板發布文章。 3-2 [板務]:使用者欲對Stock看板事務或提出建議或討論時使用, 欲進行提案之案件應先於本分類做做討論。若有必要板主將移赴Stock板討論。 討論的議題需與股板板務相關。 3-3 [提案]:使用者可對Stock板務行使創制複決權。欲提案者應先發布板務文做討論。 討論充分後可發布提案文。欲同意提案者應於提案文下方推文 "附議" 並由板主討 論是否逕付公投或直接執行。板主討論後將鎖文表示結案並於推文發表討論結果。 3-4 [詢問]:使用者可詢問有關Stock板規及判決之疑問。 3-5 [組務]、[站務]:轉錄與Stock/StockPicket板相關之組務、站務公告時使用。 3-6 [公告]:對檢舉板板規異動等重大事項公告,僅限管板者使用 四、違規與處份規範 為維持StockPicket板之板面秩序,以及檢舉人、被檢舉人及申訴人權益, 板主得依以下規定對於擾亂板面及板務者進行處分。 處份累進原則為:砍文、警告、水桶7日、水桶30日+退文、水桶360日。 欲檢舉、申訴、引用案例、討論板規界線者由板主決定是否適用。 4-0 4-1至4-6規範之處份為初犯之裁量標準,當板主主觀判定為鬧板、 惡劣行逕或一年內多次違反板規板主得直接砍文、退文並加重處份。 4-1 未依文章格式及分類相關規定、未排板致使閱讀困難者,砍文處份。 對格式不確定可以詢問板主。屢勸不聽者板主得加重處分。 4-2 發布、回應、轉錄無關本板之文章砍文處分,累犯者加重處分。 (含轉錄非Stock/StockPicket/組務/站務相關板文章) 4-3 對非當事人之檢舉、申訴分類之章作回文者,水桶30天 。 4-4 文章內容違反 Stock 看板板規者,水桶 30 天。 4-5 大量無意義發文以致板面無法閱讀者,板主得永久水桶 10 年。 4-6 其餘影響板務運作之行為而未列於板規者,板主群得於討論後另行處分。 ※ V0.0.1 由yoche2000整理另外兩位板主對草稿的 feedback 並整合 (210827) ※ V0.1.1 由公告修正案#1XV1kCy8修改2-1-1,#1XeViRwg參考修改4-3 (21112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6.233.9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tockPicket/M.1638170219.A.D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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