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1Yl_4xI3 (StockPicket)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1年前 (2022/07/03 15:4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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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 Stock板主laptic於72小時內至組務板 Law-Service說明 補充本案判決理由或答辯。 本文同步轉發至laptic板主信箱內。 以上 ※ 引述《towe77 (安)》之銘言: : 欲申訴文章代碼:#1Yl_4xI3 (StockPicket) 申訴已結案 : 原判板主: laptic : 申訴說明:版主群判決與過往標準不一 : 違規判決:無 : 違規人 :Tapqou : 違規文章:#1YlZ-PHI (Stock) : 檢舉文章:#1Ylwmf-N (StockPicket) : 違規條目:4-6-1 4-6-2 : 罰則  :水桶一月 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 違規事證: : → Tapqou : 黃猴子國都很慘== 07/01 09:12 : 板規: : 4-6-1. 政治文、政治推文,水桶七日。 :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 : 4-6-2. 政治引戰文、政治引戰推文,水桶一月 : 提及政治相關議題或政治人物但內容違背股票板旨者且有引戰情況, : 情況惡劣者,以4-0加重處份。 : 說明如下: : 版主原意見為以下 : 推 laptic: 嚴格來說,「黃猴子」是歧視用詞,而非政治用詞,如要檢舉 07/02 : → laptic: 4-5-1,請重新發文 07/02 : → laptic: 4-6-1、4-6-2 未達處分標準 07/02 : 審視 laptic版主過往檢舉紀錄 : 文章代碼(AID): #1XCOGVnd (StockPicket) : 違規說明: : 「我國」一詞是針對中國,還是針對台灣的稱呼? : 恐有政治引戰之嫌。 : 違反板規:4-6-1 或 4-6-2 : → yoche2000: 判決[1]:4-6-2 成立 挑起國家認同議題 該文刪除退文 09/03 : 顯然前後兩任版主都認為字詞使用「國」字,有政治引戰之嫌 : 與本次檢舉#1Ylwmf-N (StockPicket) 黃猴子國 判決標準不一 : 據此提起申訴,要求版主群對此類檢舉給予完整說明 : → laptic: 當時檢舉「我國」,是質疑該使用者偷渡政治立場,因此請解 07/02 16:10 : → laptic: 解釋一下,「黃猴子國」是指哪個國家? 07/02 16:11 : → laptic: *(偷渡統獨立場) 07/02 16:11 : → laptic: 如果原案被檢舉人有意見要表達,也可以前來說明 07/02 16:12 : → towe77: 依照該思維,該推文顯然針對黃種人國,具明顯政治立場 07/02 16:14 : → laptic: 是否有特定(如中國或韓國)?沒有的話,恕我無法認定 07/02 16:29 : → towe77: 重申: 攻擊黃種人與國,具明顯政治立場 應合議處理方式 07/02 16:33 : → towe77: 不是單一版主認定,申訴也不是單一版主處理的 07/02 16:33 : → laptic: 請等 Assisi 板主的意見之後,我會再提出我的最終看法 07/02 16:36 : → laptic: (本案 Tapqou 板主應迴避) 07/02 16:36 : → laptic: 前面哪些是想瞭解申訴人對該用詞的想法,有冒犯的話請見諒 07/02 16:37 : 推 Assisi: 檢舉者對於案件解讀有誤 07/03 03:36 : 推 Assisi: 並無判處標準不一情形 07/03 03:36 : → Assisi: 此案同 laptic 板主看法 維持原判 07/03 03:37 : → laptic: 最後回應:既然沒有指定國別,故無法認定為政治推文 07/03 08:59 : → laptic: 綜上,維持原判,仍有不服請至 Law-Service 板 07/03 09:00 : 根據laptic過往自行檢舉紀錄 : 前後兩任版主都認為字詞使用「國」字,有政治引戰之嫌 : 且laptic最後給予的理由為 :既然沒有指定國別,故無法認定為政治推文 : 與過往判決標準不一,故提出此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160.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656834398.A.230.html
文章代碼(AID): #1YmKbU8m (Law-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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