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Stock版主判決水桶十年不符合違規事實

看板Law-Service作者 (IanLi)時間5年前 (2019/04/12 19:00), 編輯推噓0(007)
留言7則, 1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5/6 (看更多)
請申訴方cofepupu板友與被申訴方 eyespot板主進行最後的補 充與說明,期限為本文發布後於48小時內,期限到後小組依兩 造所陳的證據與答辯內容,經由可驗證性確認、板規與群組規 的檢視、小組與群組相關判例的參照,進行最後的判定與決議 ,逾期不受理因未及補充與提示,作為拒絕小組判定的理由, 請雙方把握補充的時間限制。 本文同步轉發至eyespot板主與cofepupu板友信箱內。 回覆或說明請推文回文,證據轉錄至本組務板,若轉錄文未經 小組要求而自行修改過將影響證據力,請注意。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1.234.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Service/M.1555066819.A.1A4.html

04/12 19:03, 5年前 , 1F
目前該講的都講得差不多了 反正隨意了
04/12 19:03, 1F

04/15 22:34, 5年前 , 2F
另外 到今天4/15 是否已超過48小時了?
04/15 22:34, 2F

04/15 22:39, 5年前 , 3F
方才eyespot版主所PO文是否證實我主申訴
04/15 22:39, 3F

04/15 22:39, 5年前 , 4F
所提及有某版友自行對號入座並不當檢舉?
04/15 22:39, 4F

04/15 22:41, 5年前 , 5F
不然任何人看到格非二字 隨便google也找
04/15 22:41, 5F

04/15 22:41, 5年前 , 6F
不到XXXXXXXX=XXX?
04/15 22:41, 6F

04/15 22:42, 5年前 , 7F
我去找個版友叫王格非或張格非來作證嗎?
04/15 22:42,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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