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抗議!關於司二與法研的比賽,法研應以棄賽論

看板Law-Basket作者 (笛卡爾式的self)時間18年前 (2005/11/04 23: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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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sinson (讀書人)》之銘言: : ※ 引述《yygbs ( \小帥/ )》之銘言: : : 關於司二與法研之比賽,當日比賽前我們已與主辦單位反映,但沒有結果 : : 賽後再次反映的結果是要重賽 : : 本班綜合討論結果以及其它學長們給予的意見 : : 認為既已違反比賽規則,所以沒有重賽之必要 : : 應以棄賽論。 : 聽你的口氣 似乎你才是主辦單位 : 既然如此 你們班大可以自己頒給自己一個冠軍獎盃 : 應以冠軍論 : 重賽的結果 我們法研的同學一句話都沒說 : 要重賽也是你們班法籃的學弟自己講的 : 我們是聽到主辦單位說要重賽 我們就覺得那就重賽吧 這也沒什麼 : 現在又說應以棄賽論 還說經過你們班綜合討論 : 你當我們法研是怎樣 隨便你們這些人擺佈就是了 : 比賽當時 我猜可能是裁判的疏忽 : 畢竟他們辦比賽的 總是比較辛苦 能夠在百忙之中辦出比賽 : 讓我們可以運動運動 聯絡感情 我已經非常感激了 : 而這也正是這次比賽的宗旨 : 如果你認為這個比賽是爭強鬥狠 大家在場上廝殺 : 然後論誰輸贏 那麼我只覺得 這個比賽的格局就小了 : 如果真的要把這比賽弄得這麼烏煙瘴氣 : 那麼我覺得打不打比賽都無所謂了 抱歉學長 當天裁判是我 謝正義跟林英傑他們當天比賽前有跟我反映 但一來那時歐拉剛好不在 我覺得我只是負責吹比賽 沒有資格做主 就跟他們說還是先比 有問題以後再說 二來我本來以為他們只是開玩笑的 又覺得姆漢打也沒什麼關係 所以就讓比賽繼續進行 我沒有想到學弟對比賽這麼重視 真是疏忽了orz -- 人類是應當被超越的,所以你應當珍愛你的德性--因為你可以因它而死滅。 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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