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抗議!關於司二與法研的比賽,法研應以棄賽論

看板Law-Basket作者 (讀書人)時間18年前 (2005/11/04 09: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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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ygbs ( \小帥/ )》之銘言: : 關於司二與法研之比賽,當日比賽前我們已與主辦單位反映,但沒有結果 : 賽後再次反映的結果是要重賽 : 本班綜合討論結果以及其它學長們給予的意見 : 認為既已違反比賽規則,所以沒有重賽之必要 : 應以棄賽論。 聽你的口氣 似乎你才是主辦單位 既然如此 你們班大可以自己頒給自己一個冠軍獎盃 應以冠軍論 重賽的結果 我們法研的同學一句話都沒說 要重賽也是你們班法籃的學弟自己講的 我們是聽到主辦單位說要重賽 我們就覺得那就重賽吧 這也沒什麼 現在又說應以棄賽論 還說經過你們班綜合討論 你當我們法研是怎樣 隨便你們這些人擺佈就是了 比賽當時 我猜可能是裁判的疏忽 畢竟他們辦比賽的 總是比較辛苦 能夠在百忙之中辦出比賽 讓我們可以運動運動 聯絡感情 我已經非常感激了 而這也正是這次比賽的宗旨 如果你認為這個比賽是爭強鬥狠 大家在場上廝殺 然後論誰輸贏 那麼我只覺得 這個比賽的格局就小了 如果真的要把這比賽弄得這麼烏煙瘴氣 那麼我覺得打不打比賽都無所謂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52.56 ※ 編輯: cosinson 來自: 140.112.152.56 (11/0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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