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日文板 惡意包庇鬧板 踐踏板規 羅織陷罪

看板LangService作者 (無想轉生)時間11年前 (2013/07/06 08: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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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訴人ID:musoutensei 2. 申訴看板及板主ID:NIHONGO–rugalex / osuki / herospeed 3. 事實及原因: 一、 從政黑板跑來日文板鬧板的jimmyliu1217, 毀謗本人是「槍砲煙毒犯」、「政治狂熱份子」等與日文學習毫無相關的誣言衊語, 並且一再辱罵本人及教材是「網路書棍」、「垃圾」、「爛」, 但其實他根本沒有購買使用的親身體驗,也無任何理由論述,甚至連日文都不懂, 極其明顯違反日文板規第四條: 討論禮節 不論是新手、老手、高手,發問或是回答,都請維持該有的禮貌,     絕對不可出現輕蔑、謾罵的字眼。違者將予以警告並要求道歉。 若於版主提出道歉要求後的12小時內未道歉,則水桶三天處分。 沒想到板務竟然判處不違規,極其明顯護短護航! 二、 dragonsoul一再於本人檢舉文下推文與日文學習或檢舉事項毫無相關的社會新聞連結, 極其明顯洗板和鬧板,本人身為文主自然有權利更「合法」刪除來亂文的推文, 沒想到板務不警懲加害者洗板鬧板行徑也就算了,竟然反過頭來非法水桶我這個受害者! 4. 申訴內容: 一、 : ※ 引述《rugalex (大R)》之謊言: : 有關於musoutensei 於#1HqMdQyH提出的檢舉文 : 由於引用的檢舉內容與現今的時空背景差距甚遠,要能夠還原當時狀況相當有難度。 #1Hpz8ky3 jimmyliu1217:我當然沒用過啊 我家又不是垃圾堆 61.57.100.148 07/01 02:24 #1HqMdQyH jimmyliu1217:可惜垃圾教材就是不能改變垃圾教材的 61.57.100.148 07/01 20:11 上面這兩句明明是這幾天才發生的事,你為何要說謊「與現今時空背景差距甚遠」? #1FT71NkO jimmyliu1217:你會想買槍砲煙毒恐嚇犯兼政治狂熱 59.124.157.109 03/30 21:26 jimmyliu1217:份子編出來的垃圾嗎? 59.124.157.109 03/30 21:26 #1Gr2QMWP jimmyliu1217:總之千萬不要買到網路書棍賣的爛教材 61.57.64.131 12/22 08:14 就算這兩句是去年的事,但明顯針對本人及教材, 你為何要說謊「還原當時狀況相當有難度」? 不管當時狀況如何,用到板規所不允許的「輕蔑、謾罵」就是不行不對, 不然難道還有特殊狀況下,就可以違反板規任意輕蔑謾罵沒關係?有這但書嗎? : 版主認為 該使用者是基於言論自由,發表自己對於教材的心得。因此判斷沒有違規。 他根本沒有購買使用教材,何來心得可言? 假設就算是體驗心得,就不能就事論事、依理論理,要用情緒性的宛如潑婦罵街? 不然請問板規第四條到底訂來做什麼的?什麼都言論自由,那就不用管制規範啊! 該條板規要件就只有「輕蔑、謾罵」,符合的就是違規!哪來這麼多理由搞特權? 那之前有人用「沒有金玉」來發表對於「沒有膽識」之行為的心得,結果: #1E6oVp3C (NIHONGO)『日文版是語言文學的版 不該淪為一般觀感上不雅語彙充斥的地方』 不是言論自由嗎?為何當時亂桶人?金玉還比垃圾優雅典雅高雅一百倍咧! 雙重標準自我打臉還不只一樁:#1DtJQpBh (NIHONGO) SorrowFollow:我管你是不是營利組織?反正一樣從板友口袋撈錢 懂沒 SorrowFollow:奇怪了 有些人學日語就只是為了追求膚淺的流行資訊嗎 SorrowFollow:為何日本如何脫亞入歐精進文明法治的現代化精神不學 『嚴重違反板規四』 上面那些話,沒有一個輕蔑、謾罵、不禮貌的字眼,這樣叫「嚴重違反板規四」, 而「垃圾」兩字在司法實務上絕對構成妨害名譽的字眼,卻叫「發表心得言論自由」, 請問各位鄉親和小組長,你們看得下去嗎? : 另外 文中提到的 "jimmyliu1217此人對日文一竅不通" : 在此提醒,這裡是公開版面,就算對日文一竅不通,任何人都可以發/推文。 : 請musoutensei勿隨意臆測他人的日文能力。 誰跟你臆測?他就是不會!會的話有必要怯於論理式公評,卻是洩恨式仇罵? 況且我是講他日文一竅不通不可以發推文嗎?不然你在亂扯什麼? 今天有本事就從教育上的觀點或學習上的視角,用憑據論證講道理來駁斥我, 結果什麼都沒有,沒來由地劈頭就罵,這算哪門子「討論禮節」啊? : 也請jimmyliu1217板友下次對教材發表心得時,注意用字內容, : 若帶有過於攻擊性字眼容易讓不特定人士不悅。 累犯那麼多次了還有下次?他罵那麼多你只說他不痛不癢的兩句, 我被罵那麼多只說他一句日文一竅不通,你卻特地花篇幅來指責我? 你為何不敢比照嚴厲警告訓誡他: 「這裡是公開版面,就算對教員或對教材不滿,任何人都不可以違規輕蔑謾罵!」? 你都承認「過於攻擊性字眼讓不特定人士不悅」,這樣還不算違規的罔顧禮節沒禮貌? 二、 : 另外 根據系統紀錄 musoutensei 在該檢舉文中,有過16次修改內文的紀錄 : 其中數次紀錄了無斷修改刪除了dragonsoul的推文內容。 怪了,無斷又怎樣?違規嗎?犯法嗎?請舉證! 板規可沒規定不能刪推文,是要經過誰的許可啊? : musoutensei板友在本版文章編號 15004 已經有過水桶紀錄 那篇我是被動回應解答板友對於牽涉我教材的疑惑,是你亂水桶,好意思說! : 又於檢舉文中 無斷修改刪除他人推文,視為刻意擾亂看板秩序 惡意於本版引戰。 dragonsoul連續張貼與日文學習和檢舉文章毫無關聯的社會新聞連結, 才是真正刻意擾亂看板秩序,惡意於本板引戰! 我是無理取鬧惡意亂刪他討論檢舉文的推文嗎? 不然你是在說謊瞎扯、顛倒是非、含血噴人什麼? 本人刪除推文不但合情合理,更是一切合法!豈容苛政悖逆罪刑法定、無中生有, 恣意拼湊牽拖、強加比附,惡意羅織罪名、誣陷迫害循規蹈矩的良民! : 因此加重處罰 水桶一個月處置。 第六條 擾亂看板秩序,筆戰、引戰、或是暗諷、挑釁、洗板、鬧板 以上行為經板友來信檢舉若屬實先鎖文(請在信中引用相關內容舉證)。 發文章者初犯+水桶一週,二犯水桶一個月+劣退,再犯水桶六個月+劣退 推文者初犯水桶一週,二犯水桶一個月,再犯水桶六個月。 板規要件「經板友來信檢舉」,請舉證板友檢舉信件! 參考:#1Hn5AOWQ (L_LifePlan),人家板主是怎樣嚴謹的治板態度! 你先前亂判我的水桶紀錄是廣告文,這裡你又亂判的引戰則是初犯, 依法只有水桶一週,你卻非法水桶我一個月,你到底在胡搞瞎搞亂搞什麼啊? 5. 申訴訴求: 一、jimmyliu1217應依法予其警告並要求道歉,半天未道歉則以累犯連續犯加重水桶。 二、dragonsoul應以「刻意擾亂看板秩序 惡意於本版引戰」予其處罰。 本人合法刪除洗板鬧板推文卻遭濫法陷罪則應予平反。 三、板主惡意包庇不法、陷害忠良,應予最嚴厲之懲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25.97.12 ※ 編輯: musoutensei 來自: 36.225.98.164 (07/07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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