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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LangService作者 (TINNMINN/RBSAUD)時間17年前 (2008/06/17 00:0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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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gwenchi (speed.travian.tw)》之銘言: 前略 : 或禁止快速推文,但是目前並無此動作。rickhsu當然跟推文 : 事件沒有太大的關係,但是我相信你有收到我的站內信,你要 版主自己這裡指出推文條件與我劣文無關 也就是承認對我的劣文是其個人不當處置 卻仍然不進行任何回復我劣文的申請 明顯是口說一套心想一套 略 : 是你仍一意孤行要把他公布出來,這就是一種麻煩,那我承認 : 我刪錯你了,歡迎你把原文PO上來,我會當作沒看見。希望這 : 樣可以消除你的怒氣。 首先...我不是來這解怒的 舉個例子類比好了 車禍事故中.肇事方有沒有跟受損害的一方和解 是法官判定刑事責任的一個考量 若是口頭道歉做做表面功夫...對於實際的賠償不理不採.... 一般法官都會視作肇事方事後無悔意. 版主看似口頭道歉...然實毫無誠意完全不作任何動作 尤其是可歸責版主不當處置之劣文回復劣文申請本來就是版主之責 這裡小組長應該依照規定以直接處理警告 又離我投訴之日已過一個月以上不僅限期未改善 這次版主又直接來信以不知道作為表明其不作為之行為 此行為應該再予以警告 最後我已回信告知ID_Problem版 版主可在那進行申請.相信版主已明確了解... 請盡速處理....ASAP ※ 編輯: rickhsu 來自: 59.105.201.25 (06/17 10:05) ※ 編輯: rickhsu 來自: 59.105.201.25 (06/1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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