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orsale版版主netsc水桶已屆超過一年遲 …

看板L_TradeCente作者 (小蜜桃)時間12年前 (2011/08/19 09:57), 編輯推噓2(2014)
留言1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5/17 (看更多)
呃 兩年前犯的錯 只因為自己一直都沒有寫信去申請解除 所以被捅到現在 不管是什麼原因@@ 問版主 如果之後版友沒有存留當初的水桶信件 文章等 是不是就一定無法解除水桶 現在確定的應該是當初申訴者因為發文錯誤暫時水桶 但是發文者一直都沒有去信申請解除 兩年後才申請 但是已經沒有當時的文章或者是水桶信件公告 這樣就無法解除水桶了????? 版主考慮一下是否一定要這麼強制@@ -- ★CKPIG 老師要用肉棒懲罰你!!!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4.211.32

08/19 10:28, , 1F
板友沒有留存,可以找板主詢問板主,板主會提供解除水桶的方式
08/19 10:28, 1F

08/19 10:29, , 2F
當然板主會先從精華區找出當初水桶的文章,若找不到該文章
08/19 10:29, 2F

08/19 10:30, , 3F
則板主應該視為該板友無違規而立即解除水桶,並進行自我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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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0:32, , 4F
所以除了重大違規行為外,不會有無法解除水桶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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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2:28, , 5F
講白了,申訴人只要好好寫封解桶信就能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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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2:28, , 6F
他卻寧可在這裡寫上幾千字,有的沒的爭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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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2:37, , 7F
我個人認為可以參考#1AjO-BDY (PoliticLaw)的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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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2:59, , 8F
這是因為多數人都這樣嫌麻煩 貪圖方便 貪圖快速解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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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00, , 9F
才讓版主變成權力怪獸 不合理的事當然要提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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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00, , 10F
而非放任任其變成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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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01, , 11F
說到寫信 我早寫了 是版主堅持要以悔過書的形式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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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01, , 12F
基本上這種要求沒有任何正當性 也與現行法律原則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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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02, , 13F
照理講 來本版應當討論這條規定的存在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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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02, , 14F
卻變成我提出是因為不服而爭辯 請不要興風作浪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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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9 13:19, , 15F
那你只要把解桶信當證據附上不就能證明板主失職了?
08/19 13:19, 15F

08/19 13:20, , 16F
你的論述超級多,證據相對上少得可憐,哪有這樣申訴的...
08/19 13:20, 16F
文章代碼(AID): #1EJSCEd9 (L_TradeCen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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