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orsale版版主netsc水桶已屆超過一年遲 …

看板L_TradeCente作者 (如此這般)時間13年前 (2011/08/17 15:34), 編輯推噓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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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我想貴版給予暫時性水桶 : 有同時發文在板上跟回到信箱內嗎 沒有 forsale版向來是直接將不符發文格式的文章直接刪除 並未個別通知->這已是版主失職及撇清應擔負責任的證據之一 也不會特地公告 而是讓原本文章成為空白 標題呈現發文不符 如此而已 : 因為如果是單在板上 : 發文者未必會注意到 正常人都會覺得不便 更何況強要求使用者針對兩年前已被移至垃圾堆區的文章 強人所難 : 況且 沒有定性暫時性水桶期限是多少也不太好耶@@ 小組長太客氣了 不合理的事理當變革 而非放任 如果當個版主 只要知道將違規的人設水桶 將違規的文章複製存檔 只強制要求別人遵循自己的單方面的意見 無心解決使用者的需求 以及思考合理的解決方式 那我只能說妳的心態已不適任 : ※ 引述《netsc (Stargate)》之銘言: : : 依照當時板規處理,當時的版規已收錄於forsale精華區z 12 3 2 3 : : P.09頁中註明 : : 注意:警告會伴隨暫時性水桶,直到修正後,才會解除水桶,詳情請見下頁 : : P.10頁中註明 : : 2-2 水桶懲處 P.10 : : 1.暫時性水桶: : : 每次警告都會伴隨暫時水桶,欲解除暫時水桶請先修正自己被警告的文章, : : 修正完文章後,再寫信通知板主,信件中請包含下列事項 : : 1.你違反板規什麼規定 (請知道自己的錯誤原因) : : 2.你做了什麼修正 (並記住以後別犯同樣錯誤) : : 待板主檢查確認過後,即可解除暫時水桶 : : 暫時水桶不會註明日期,因此申請後就可以解除,是希望違規者能多看一眼板規 : : 2.短期/長期水桶 : : 情節嚴重者以及警告兩次者,水桶時間由數日到數月甚至永久水桶, : : 水桶時間由你修正後並寄信給板主才開始計算,未寄信前的水桶時間都不算數, : : 水桶時間到了後,再寄信一次給板主申請解除水桶 : : 3.看板上找不到違規紀錄,請按z至精華區中尋找,然後再申請解除水桶 : : 此位使用者未依照當時的暫時性水桶規定來信申請解除水桶 : : 所以才會水桶至今 : : 另外他來信只有寫如下內容 : : 作者 roundfuck (如此這般) : : 標題 請解除forsale版的水桶 : : 時間 Mon Aug 15 01:52:34 2011 : : ─────────────────────────────────────── : : as titl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08/17 17:26, , 1F
標題不合格式本來就是直接刪文= =你去板上看看多少標題
08/17 17:26, 1F

08/17 17:27, , 2F
不合。何況標題格是不合我們又不會桶,再說你是因為舊
08/17 17:27, 2F

08/17 17:28, , 3F
文未刪,你扯標題格式幹嘛?大可以去板上搜尋舊文未刪
08/17 17:28, 3F

08/17 17:28, , 4F
的警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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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7 17:29, , 5F
而且那是"精華區"不是"垃圾堆區"請你搞清楚,丟到垃圾
08/17 17:29, 5F

08/17 17:30, , 6F
桶的文是只有版主看的到而且會不定期刪除,請分清楚。
08/17 17:30, 6F
違規區基本上在你們眼中與垃圾區無異 我認為它就是垃圾區啊 這是我解讀的自由 甚麼要照你的邏輯一定得分清楚呢? 買賣這種文時效性之短 過了時效就是垃圾 難道兩年前的買賣文章還要把他供起來供後人景仰嗎? 請問它的本質哪一點不像垃圾? 這只是個譬喻 連這點都參不透啊? 管理垃圾區還需要你們每文必推 管理垃圾區還需要為自己的管理風格強勢捍衛 還真是辛苦你們幾位了 既可悲又可笑 ※ 編輯: roundfuck 來自: 203.65.162.2 (08/17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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