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forsale版版主netsc水桶已屆超過一年遲 …
這幾位版主 超令人噴飯的
如果自己訂得版規很合理 很站得住腳 很令人心服 很經得起考驗
又何必如坐針氈 看到一絲風吹草動 就急著推文辯解自己做得很對
一個講嫌不夠過癮 相互吆喝同黨一起助拳
感覺是越描越黑而已
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問題
我不復權無所謂
讓大家看看你們為了入人於罪 無所不用其極地找理由 將所有歪理合理化
斤斤計較於形式條件上要符合你們單方面威權的要求 已顯這種版主極不適任
任意公然戕害使用者基本使用權益還自以為有理
而其它小羅囉副版主無法施以制衡功能 一味附和敲邊鼓
也凸顯了整個版正常管理功能的喪失
能用幾行文就顯露出這群強辯的狂妄嘴臉
也算是令人滿意的收穫
最後仍希望小組長以後要特別盯住這種別有用心 操弄版規 擴張解釋的版主
畢竟他們並不見得受過法學和人權素養的訓練
很多人以為有了虛擬權利 就以為掌握了發言權
只管能否徹底罰到使用者 而任意制定遠超乎合情合理之版規
而不管使用者申訴的權利 也刻意忽略了自己應負的責任
既然有心想成為在令人心服和景仰上位者 就該正視底下蠢動的不定時炸彈
計較於形式正義 忽略實質正義 不是法律存在的精神
netsc 如果我不來這邊發文
妳會鳥我? 聽你在豪洨勒
沒做到的事情 不需要講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 越掰越難看而已
解除水桶照你的邏輯 非常簡單 只要多看一眼版規就足以適用解除的理由
至於使用者究竟有沒認真看過 不需要向你用書面解釋
你沒有這麼偉大也不具這種要求資格
使用者有沒確實看過 可以反映在日後的發文方式
到時候依然有適當的裁罰方式可對應
但這並不能代表你可以據以成為要求使用者依你個人偏好寫悔過書向你認錯
這個版並不是你開更不是因你而開 你只是代為管理者
沒有道理向你寫悔過書 你並沒資格提出如此要求
悔過書這種東西也不能因為它已經存在已久 或是多數其它人屈服寫了
就歪理變成真理
惡法早該被修訂
之所以一直存在是因為礙於PTT版主遴選、看板管理和版規立法方式受制於少數人
且無制衡監督機制讓你有了操作空間 這並不代表你的觀念或意見都該被遵守
多數使用者並不會熱衷於如何罷免版主 而讓少數爛蘋果有可乘之機
※ 引述《loverlover (小蜜桃)》之銘言:
: 我想貴版給予暫時性水桶
: 有同時發文在板上跟回到信箱內嗎
: 因為如果是單在板上
: 發文者未必會注意到
: 況且 沒有定性暫時性水桶期限是多少也不太好耶@@
: ※ 引述《netsc (Stargate)》之銘言:
: : 依照當時板規處理,當時的版規已收錄於forsale精華區z 12 3 2 3
: : P.09頁中註明
: : 注意:警告會伴隨暫時性水桶,直到修正後,才會解除水桶,詳情請見下頁
: : P.10頁中註明
: : 2-2 水桶懲處 P.10
: : 1.暫時性水桶:
: : 每次警告都會伴隨暫時水桶,欲解除暫時水桶請先修正自己被警告的文章,
: : 修正完文章後,再寫信通知板主,信件中請包含下列事項
: : 1.你違反板規什麼規定 (請知道自己的錯誤原因)
: : 2.你做了什麼修正 (並記住以後別犯同樣錯誤)
: : 待板主檢查確認過後,即可解除暫時水桶
: : 暫時水桶不會註明日期,因此申請後就可以解除,是希望違規者能多看一眼板規
: : 2.短期/長期水桶
: : 情節嚴重者以及警告兩次者,水桶時間由數日到數月甚至永久水桶,
: : 水桶時間由你修正後並寄信給板主才開始計算,未寄信前的水桶時間都不算數,
: : 水桶時間到了後,再寄信一次給板主申請解除水桶
: : 3.看板上找不到違規紀錄,請按z至精華區中尋找,然後再申請解除水桶
: : 此位使用者未依照當時的暫時性水桶規定來信申請解除水桶
: : 所以才會水桶至今
: : 另外他來信只有寫如下內容
: : 作者 roundfuck (如此這般)
: : 標題 請解除forsale版的水桶
: : 時間 Mon Aug 15 01:52:34 2011
: : ───────────────────────────────────────
: : as 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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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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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寫信給你 妳計較於我信中無內文 或是內文過少
但這完全不影響你已清楚知道我的訴求為何 因此 你選擇性地不回應
無非是想讓我知難而退
想讓你應負的責任自動消失 很遺憾地 我並非如此好打發的人
妳要我信中向你提問題 我根本沒有問題要問 不知道你在說甚麼?
我只不過要凸顯你版規的無理和無正當性罷了
你講這話不過是事後諸葛 誰知道我沒發這些文 妳會來這邊理直氣壯?
另外我必須提
你將使用者的私人往來信件 任意公開於公開版面上 已違反本站使用站規
就算本站現今已無該站規
也違反中華民國人民有秘密通訊自由的法律
光憑這點
你就該滾蛋了
會有這種陋習 我相信不是因我才有的 恐怕已是習慣成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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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知道 你要求版友寫悔過書道歉認錯 是沒有任何正當性
乃純粹滿足你管理的權威性罷了
版規處處和現行中華民國更上位階者法律原則相抵觸
再者 你有很多機會可以像小組長說明
暫時性的水桶合理期限為何 但卻故意避開不談
心態可議 路人皆知
事實是 你將我的暫時性水桶無限延伸為永久性水桶
且是基於一個無正當性的要求
因而 我必須將這事實釐清
以防其它搞不清楚狀況的人會以為你行事是本於合理公平的原則
我順便回應你前面推在小組長文章的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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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版規要何時制訂 何時更改 根本就不干我事
請問你家社區管理委員會或是里民大會的開會妳都會參與嗎?
妳系所、學校會議一定要參與過 才能批評系所、學校政策嗎?
不需要在此刻意要求沒參加的版友就沒資格批評版規與版主
況且
你們的版規修訂 究竟是多少人參與 決策過程是否顧及公平發言
最終表決過程是否合法
而你們最終採納了多少外部人士的建議
我想你心裡很清楚這遊戲規則是誰在搞的
要我們尊重版主 其實很容易 就看板規有沒尊重使用者
究竟是以管理為出發點思考 還是以懲罰為出發點思考 非常清楚的
重人者 人恆重之
這不過回歸我前面提到的
妳沒做到的事情 就不需要搬出一堆貌似合理的理由來做為自己的擋箭牌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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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roundfuck 來自: 111.240.177.12 (08/19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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