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BuyTogether版版主不當水桶
※ 引述《fanny0511 (檢舉仿品請提供證據)》之銘言:
: tarepanda63 2009/9/28-賣家自徵.先買後徵.合代雙po-f(終身)
: mango76710 2009/10/4-合代雙po(舊IDtarepanda63)-f終身
: rkms 2009/11/22-未說明贈品-終身
: dora6603 2010/1/5-未說明贈品-f(終身)
: mango0710 2009/11/16-營利(終身)-f
: 我再重申,當時都是確定過後才水桶的,
現在要說該賣家當時沒有贈品,但網頁以不存在
: 如何證明!
由於我是用此分身帳號申訴,所以我只說明此分身帳號的部分,
網頁不存在很難證明,但是只要翻查精華區的紀錄文章就知道了,
由於只po兩篇文章,我是分別在01/02和01/04po的,
2010/01/02當天,我當時po的只有這篇合購文
[衣飾] PG美人網包包-高雄/鳳山,
翻查當天同樣的合購賣場,有兩個板友在合購,
兩個板友的贈品區都是寫著''無'',
由此可清楚證明,當時此賣家是沒有贈品的,
midorei [衣飾] PG包包免郵團-捷運景安站/台大辛亥路門,
ilikemusic20 [衣飾] PG美人網包包-中原,
2010/01/02當天,我當時po的一樣只有這篇合購文,
[衣飾] PG美人網包包-高雄/鳳山,
可能當天已有增加贈品了,說明688送化妝包(給買最多),
我已有詳細說明,是分配給買最多,也不是隨便寫上歸主購,
那請問這樣是違反板規嗎?
所有的文字都很清楚的紀錄在板上,板主卻說是確定後才水桶的?
可以告訴我板主你是從哪裡判斷我違規的嗎?
: mango0710這個那是因為你後來繼續未清楚說明,所以我才跟你說我不再通知
: mango76710合代雙po當然是水桶,更何況你屢犯了
因為我無法提出當時我沒合代雙po的證明,所以我不反駁,
經你這麼講,我已經不確定是哪個mango帳號合代雙po,
我以為只是不能po在代買板,所以是在露天的賣場po,
我不知道這樣也算合代雙po,所以當時被告知原因水桶後也沒說什麼,
不過這已經不重要,因為我今天是用這個帳號申訴,
就沒有想要前面的帳號可以解水桶,也不想轉移焦點。
: 我要針對你的話,早在你罵我的時候,我存證信函就寄過去大家法院見了,
: 不會選擇這種不痛不癢的方式,謝謝!
謝謝你讓我知道你不是在針對我,也願意原諒第三人的不當言行,
若有冒犯到你再次跟你說聲抱歉,
只希望以後你能看清楚在判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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