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uyTogether版版主不當水桶
之前我的第一個ID在合購板違反版規,因而被終身水桶,
後來我使用此分身ID在板上發文,
也被版主fanny0511鎖文並直接終身水桶,
理由是他收到檢舉信我用分身ID繼續發文,
但是我很確定此分身ID根本沒有違反版規,
只因為有板友檢舉就將我終身水桶?
版主fanny0511還揚言,以後我再用分身ID發文,就直接將文章劣退並水桶.
用分身ID發文更加嚴厲督促我沒有意見,這是版主的職責,
但是直接水桶就不太合理了,人總有改過的機會
我想申訴的是:
我後來詳讀版規,版規沒有不可用分身ID發文此項規定,
更何況我分身ID沒有違反版規,
不可因為我前ID違規就也將此分身ID也水桶,
版主直接水桶此分身ID就變成是版主違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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