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Beauty板主 r66 判決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申訴人 :bonela
看板板名:Beauty
被申訴人:r66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退文判決
申訴內容:m
9/30傍晚 朋友在群組傳文章中的圖 說這是未成年妹仔
基於分享心態 我下班後馬上將照片轉貼來表特版
僅附上板上慣用提醒語「若本人不願上表特 請來信告知~」 其餘沒多下註解
結果10/1上午11點收到退文通知
理由是鬧版 判決文寫到「貼出圖片無違例」
但是因「使用者應知主角已身亡」,內文特別表示「本人不願上表特請來信」達鬧版程度
問題是朋友當時傳圖時根本沒提到主角已身亡
當天白天我在上班 也沒上ptt看新聞(可以調閱我的上站紀錄、推文紀錄等)
我的主觀意識怎麼會知道女孩已身亡?
結果直接被有罪推定「使用者應知主角已身亡」 ...???
我甚至收到退文信件時才知道有這件新聞 (原文PO出之後我也沒回去看 不曉得被噓爆)
回去看水桶公告 底下也有鄉民和我一樣 表示根本不曉得主角身亡
在此申訴
圖既然沒問題 警語也是版上慣用句
內文沒有嘲諷 謾罵 引戰等不當言詞
實不該以9/30新聞有報導 進而先入為主的認為我的文章是鬧版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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