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Wanted版主LovElva4ever判決
請申訴人依程序 1) 修正申訴主文 、2) 轉錄與板主溝通信件至組務板,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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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轉知申訴人 joycom。
※ 引述《joycom (善良 雋永 體貼 柔情似水)》之銘言:
: #---------------------[ 提 出 申 訴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公告《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 (是/否)
: 2. 申訴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是/否)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是/否)
: (a) 被處分文章備份(受處分人需檢附)或相關事證之文章。
: (b) 板主處分公告(受處分人需檢附)。
: (c)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將暫緩受理至修正為止。
: ※撰寫申訴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提出申訴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 以 上 刪 除 將 暫 緩 受 理 至 補 正 為 止]-----------------#
: 申訴人 :Joycom
: 看板板名:Wanted
: 被申訴人:LovElva4ever
: 申訴訴求:取消七天水桶判決
: 申訴內容:
: 1. 當天用手機發文,有段時間沒Post,找信件慢慢複製貼上。
: 過程中加入了前面一點字和內容作了調整修改。
: 但因為手機文字複製貼上時,顏色並不會有所改變。
: 板主認為這顏色就等同是回文,判定字數不足。
: 2. 板主判決依據
: 版規四 未滿二十字 禁言七天
: 3.字數定義:
: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發文提示與手機內建簽名檔
: 亦不列入文章字數。
: 3. 抗訴理由:
: (1)如果是直接回文,ptt會有回文的格式,但是我的文章不是
: (2)因為一段時間沒回,文章也作了相當程度的修改,證明不是回文
: (3)板主唯一理由是顏色,但不同格式、不同內容,只是相同顏色就如此判定嗎
: 我不知道板規或者站內哪裡,有這樣硬性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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