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本板 ioupoiu XXXXSHIT 違反組務板規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時間5年前 (2018/09/26 22:48), 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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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案提出的時間點 Fri Sep 21 11:19:56 2018 其被檢舉違規推文的文章下,於上述的時間點前的推文如下 #1Rf4gCC1 (L_TalkandCha) ───────────────────────────────────────

09/21 10:57,
推文還有轉錄的? 甲甲不要亂發明
09/21 10:57

09/21 10:58,
二馬不只一凡 我看非常煩
09/21 10:58

09/21 10:58,
一凡 不要鬧了 虧你還政治系畢業的 智商還這麼堪慮
09/21 10:58
─────────────────────────────────────── 上列推文違規的檢舉,具指名特定對象,亦屬特定個人權益的檢舉案。 涉及特定個人權益的檢舉案或申訴案,均需經當事人提出。 在對本案進行實質審查前,組務需確認檢舉人是否為當事人。 依組規 第 11 條   檢附文件需由當事者或板主轉錄至本組做為判決依據(如涉個資可寄給組務),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或轉錄之檢附文件經編   輯者,視為無效。若經小組長查閱,有偽造證據者,將給予退文並禁言90日。 請檢舉人提供足以證明自身為推文中提及之個人全部或部份姓名之相關證據。 (涉及個資之證據可採站內信的方式提供) 備註: 由於本組申訴案 #1Rf4gCC1 與本案相似,受理條件及認定標準均一致, 故預計申訴案將於本案結案後,一併處理。 -- 本文同時轉知檢舉人 uka123ily。 ※ 引述《uka123ily (NUNCA MAS)》之銘言: : #---------------------[ 提 出 檢 舉 案 應 注 意 事 項 ]---------------------# : 1. 是否已詳細閱讀本組置底《組規》與《組務板規》? (是)    : 2. 檢舉前,是否已與板主進行站內信溝通程序? (免填) : 3. 是否已準備好下列相關證據文章,隨案轉錄至組務板? (免填) : (a) 相關事證之文章。 : (b) 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 ※ 上列問題請先確認並回答,未回答或有一題以上答案為否者,檢舉案不予受理。 : ※ 若為檢舉違反組務板規 #1P5REjBj (L_TalkandCha) 之案件,可僅回答第 1 題。 : ※ 撰寫檢舉主文時,請儘量避免使用情緒性及攻擊性字眼。 : ※ 提出檢舉前,請按 Tab 進入文摘區,並詳讀本組重要公告。 : #-------------------------[ 以 上 刪 除 不 受 理 ]--------------------------# : 檢舉人 :uka123ily : 檢舉對象:ioupoiu XXXXSHIT : 看板名稱:L_TalkandCha : 訴求內容: : 推文攻擊挑釁並不當洩漏個資,退文應於7日內申請補退。 : 違反板規: : 7. 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酸人等行為, : 非指名暗示亦受同等處分,惡意連續推文視同挑釁,違者處禁言 30 日以上。 : 11.嚴禁公佈他人個人資料,若與申訴案件相關者,請將個資以信件寄予小組長, : 違者退文並處禁言 30 日以上。 : 檢舉事由: : ┌─────────────────────────────────────┐ : │ 文章代碼(AID): #1Rf4gCC1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37493644.A.301.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51 Ptt幣 │ : └─────────────────────────────────────┘ : ●10004 1 9/21 uka123ily □ [申訴] 不服Gossiping板主群判決 : 詳見文章推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51.2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37973331.A.33D.html

09/26 23:43, 5年前 , 1F
已站內信回覆。
09/26 23:43, 1F

09/28 13:55, 5年前 , 2F
那叫瑞凡可以ㄇ?
09/28 13:55, 2F

10/01 17:54, 5年前 , 3F
正義必勝
10/01 17:54, 3F
文章代碼(AID): #1RgvnJCz (L_TalkandCha)
文章代碼(AID): #1RgvnJCz (L_Talkand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