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Gossippicket自檢處分之結果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時間8年前 (2015/12/17 15:55), 8年前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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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un5566 (惦惦)》之銘言: : 按 Gossiping 第十一條自檢條款,經組務檢視板主群意見, : 僅為二位板主表視相關意見,因正反意見為1:1, : 故請其他板主群併同審核本案,待最終結果不符申訴人意見, : 再予以審理。 組長PO文後 小弟已聯絡八卦版主於自檢申請文表示意見(見下方連結) blaz表示不同意 seabox未回應已達72小時 請組務再進一步處理。 ┌─────────────────────────────────────┐ │ 文章代碼(AID): #1MOSlIlG (GossipPicket) [ptt.cc] [申請] 自檢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49249746.A.BD0.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第十一條:〔自檢條款與手機操作不當〕 :  ̄ ̄ ̄ ̄ ̄ ̄ ̄ ̄ ̄ ̄ ̄ ̄ ̄ ̄ ̄ ̄ ̄ ̄ : ‧ 若使用者非故意違反板規(回信件操作失誤、手機操作失誤)等非故意違反鬧板規 : 定,板主可依情節考量,依據板規十八處以警告並水桶一週,警告二次者,則處以 : 水桶一個月處分、第三次處以水桶兩個月、第四次以上一律水桶三個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7.60.8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50338927.A.B15.html ※ 編輯: CoreDown (122.117.60.84), 12/17/2015 15:59:58

12/17 16:06, , 1F
目前好像是 一票同意 兩票不同意
12/17 16:06, 1F

12/17 16:07, , 2F
按照過去的判例 好像先有兩票的 就以此作為決定
12/17 16:07, 2F

12/17 16:14, , 3F
檢舉版規是兩票同意就可以通過 兩票同意>兩票反對
12/17 16:14, 3F

12/17 16:16, , 4F
文章代碼(AID): #1MOjHdtX (GossipPicket)
12/17 16:16, 4F
那是別人的檢舉文 不是操作失誤的申請 若使用者非故意違反板規(回信件操作失誤、手機操作失誤)等非故意違反 八卦板或八卦檢舉板之鬧板規定,使用者受到板主處理該文後(劣文或禁言) 可於本板實名用[申請]標題,申請非故意鬧板請求該次失誤免除判決,經半數板 ~~~~~~ 主同意由原判決板主消除劣文或解除禁言,改判決水桶兩週作為紀錄違規之 用。 ※ 編輯: CoreDown (122.117.60.84), 12/17/2015 16:19:20

12/17 21:42, , 5F
請問板規有寫板主一定要投票嗎 我認真問的喔
12/17 21:42, 5F
應該沒有吧 但是組長有說請版主審核此案 你還是不表示意見 這樣應該是要給組長裁決的意思吧 我上面說你未回應達72小時 不是去影射你如何如何 而是這版的板規規定版主如不回應 申訴者要等72小時後才能申訴 請勿誤會 ※ 編輯: CoreDown (122.117.60.84), 12/17/2015 22:16:35 ※ 編輯: CoreDown (122.117.60.84), 12/17/2015 22:23:34
文章代碼(AID): #1MScfliL (L_TalkandC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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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ScfliL (L_TalkandCh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