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不服 Gossiping / boyo 劣退 & 水桶裁定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時間9年前 (2014/09/04 23:55), 9年前編輯推噓6(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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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時間。後補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19.20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09846121.A.BE4.html

09/04 23:59, , 1F
格式不正確。先看置底
09/04 23:59, 1F
@@@@@@@@@@@@@@@@@@@@@@@@@@@@@@@@@@@@@@@@@@@@@@@@@@@@@@@@@@@@@@@ 申訴人 hydroxylo 被申訴人 gossiping / boyo 事由 不服 boyo依板規 (2014.08.16)第二、九條劣退 & 水桶 要求 解除退文 & 水桶在說明文之前】 說幾句敘述昨天匆促發申訴文的手忙腳亂情況。 首先,感謝各位先進即時推文指點迷津! 幾次誤按到 'E',由於凡是顯示編輯內文者即屬無效, 刪除後再重新轉錄,才會把原本依序轉錄的附件, 最後變成號碼亂跳。 昨晚 (4/Sept)本 id正要上樓睡覺,樓梯走一半才想到, 好像系統發的水桶通知是 iPad3板主回信的前一天發的, 趕忙下樓再打開筆電確認,果不其然! 只好趕忙發個不符格式的文來確認時間點, (可是好像又慢了幾秒,至盼組務不要死抓這一點不饒人) 再把接近準備好的申訴主文貼上、上色。 其實,這幾天光看 hateOnas和其他先進的範例,頭都要昏了, 再者,昨晚光是要從信箱轉錄就卡在那裡,不知怎麼轉, 然後又看到推文裡說按到 'E' 編輯即屬無效的指正, 再重新轉錄,申訴的新手也只能左支右絀,忙得暈頭轉向了。 對於「自行解除劣退」,想多說兩句。 如果不先「自行解劣」, ㄚ碰到像 boyo那種總是不回信說明裁決原因的是要怎麼辦? 「滿三天」再 72小時那樣癡癡等下去? 還有, 如果不先「自行解劣」, 就算檢附相關資料在組務板申訴, 申訴時程如果仍然一如既往拖了非常非常久, 那麼,這段不能行使「發文、推文」權利的時日,誰來賠? 念及此,那些事先「自行解劣」後又得到平反判決的, 怎麼不應該像打電玩那樣,「還給、恢復一條命」呢? 說明 boyo板主對於本 id去信請求說明,完全不予回應。 根據 iPad3板主來信,boyo板主依板規第二條劣退本 id文章 & 水桶, 理由是「厚問(明知故問)」。 但是 boyo板主在之前的水桶公告是以「鬧板退文」, 又使本 id不得不猜測是否 boyo板主是根據依板第九條做出處置。 依板規第二、九條,認為不符合相關要件,今檢附相關資料提出申訴。 抗辯主文 必須寫在前面。本 id這篇的水桶公告,似乎是反反覆覆, 最新的公告是前天 Sep 2 22:07:40 由 iPad3板主發出, iPad3板主來信與本 id說明代為水桶是 Aug 29 22:51:44, boyo板主水桶公告是 Aug 22 23:39:00。 這樣來來回回,申訴起算與失效的時間點從何確認?怎麼認? 還有,從 boyo板主「退文」後直到今天申訴的此時此刻, 所有與單一板主或四位板主們的溝通信件,都超過 72小時。 boyo大神當板主好像維持一貫不回應申訴的風格, 感覺是要向渠追問原因、給出說法,一律以沈默的「莫須有」回應, 似乎是反正鄉民再不爽、再冤枉,上面不是還有個組務可以申訴嗎? 不知這種算不算是「一推二五六」那種迴避責任的心態? 茲舉一例, 意外瞥見專注玉石、台中房地產的 lc301簽名檔表達得很清楚, 「寫信給boyo 完全不與理會 八卦版主boyo濫用權力濫劣退文章」。 今檢附相關要件,在此向組務提出申訴, 自不免有種似乎與明星 boyo對簿公堂的好奇心理。ㄎㄎ 八卦板板主,行政、立法、司法三權一把抓,劣退、水桶多有爭議, 可曾思索從何分權以求提升裁判、申訴之公平與品質? 可知,八卦板板主權限的體制設計大有缺失, 造成多少鄉民要多花無謂的時間查明申訴流程、蒐羅資料、繕打申訴書? 這種板主、組務與鄉民之間的身心、體力腦力浪費,對誰有好處?對誰? 如若申訴成功,誰來賠償不能發文推文、身心及體力腦力消耗?誰賠? 水桶原因是「厚問(明知故問)」,在此再次強調, 發文內文裡所顯示的發文時間和板面上看到的發文「日期」會有時間差, 以上這種出人意表的情況,在本 id發文之前,有多少鄉民知道? 請各位舉證拿出證據出來,證明本 id是「厚問(明知故問)」! 「舉證」的責任,是在各位板主和組務吧?!敢問起訴權是在誰的手上? 起訴和審判,這種本來就應該分離、對立以避免濫權的兩種權力, 竟然在對外間媒體號稱「鄉民民主自治」的八卦板合而為一, 怎麼不會產生那些鄉民和板主、組務間風風雨雨的事實與傳聞? 由此可見,體制,不重要嗎? 多有板主給鄉民那種跋扈嗆秋的嘴臉,沒這種體制缺失的加持,可能嗎? 八卦板堂堂一個 PTT第一大板, 徵不到讓行政(起訴)、立法(板規)、司法(審判)分立運作的人才, 那會不會太肖屎人?是不能也?抑或不為也? 誰又在當前的體制裡老神在在地營私、苟且、得利?瞎子吃湯圓吧?! 原標題有「PTT是鬧七月半?」, 另外在給四位板主申訴文裡也如實道出「本 id當然知道絕非靈異事件」, 希望這些不會成為斷章取義、入人於文字獄的把柄本 id知道是本 id知道,問題在於,本 id能確定會有哪一位鄉民不知道? 有多少人不知道?是多?是少?這方面誰知道?! 四位板主有無邊的知識能確認上述的陳述?板主們有嗎?那組務組長呢? 某位鄉民的不知道是出於什麼原因而不知道?是相信有鬼、有神? 本 id不認為是鬼神造成,能強迫別人也這樣想?能嗎?哪條國法這麼講? 憲法說鬼島有信仰自由。那些信天主基督、佛陀、媽祖的, 不相信有上帝、撒旦、佛、鬼、天堂、地獄、西方極樂世界? 那些拿香拜、到教堂做禮拜,是在了然做白工喔?你不信,人家信,不行? 刑案破案有些還是一方神佛托夢給刑警指點迷津的咧,鬼島新聞沒報導過? 再者,標題加個問號「?」這種新聞標題的手法在八卦板不常見? 另外,「昨天為了排毒身,搶最後一秒射出叭澳洨文」這句, 吱叭板每天像拿著瓦斯喇叭去叭叭奚落蛆黨的文章不少吧? 那麼,同樣的步數轉向吱黨能否自稱為「吱澳洨文」? 發了這方面的文章,可否自認為「排毒賤身」了呢? 本 id如此自我作賤,又礙到了誰?敢問,是礙到了誰? PTT 附掛在學術網路底下,主機又為私人所有,妾身權利不明, 使用者各種行為紀錄更是供作學術研究。相關爭論,姑且先撇一邊。 再怎麼說, PTT是個交換觀點的平台,特別是身為第一大板的八卦板, 近年總是動見觀瞻,別說引領社會風向,甚至是引導國政了。 當然, 相信板主們對於毒蝕人心的政治立場,自能保持中立、平淡以對。 由於以前也曾劣退三、兩次,除了 Bignana前板主依理撤銷裁決並來信致歉, 其餘皆非圓滿。 甚為搞笑的是,訴諸同樣邏輯結構的申訴信,前後任板主竟然見解殊異。 至於「組務申訴」,外界非議甚多,如何可取? 於今,當切要點出此番「鬧板」何以為非。 檢舉所列三點:濫用爆掛、鬧板、超貼。容一一釐清。 至於 iPad3板主回信中所謂「厚問(明知故問)」, 就事論事,從以下所述爆掛事由可知,鄉民有幾個瞭解 PTT時間系統的? 爆掛波文時間點是 Aug 20 20:51:52,直到 seabox板主在 20:58突破了盲腸。 之後,dennis2030板友講得更清楚了。可見鄉民有幾個瞭解 PTT時間系統的? 準此,厚問(明知故問)的立足點何在? 佐證:

08/20 20:58, , 2F
意思是 他19號po的文 可是版面是寫8/20
08/20 20:58, 2F

08/20 21:00, , 3F
因為文章內文時間在按下Ctrl+x時就產生了,但外面的
08/20 21:00, 3F

08/20 21:01, , 4F
要在成功PO出(選完簽名檔及確定)才會產生,所以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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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 21:02, , 5F
應該說Ctrl+x 再按s儲存時就決定了
08/20 21:02, 5F
再者,文章能否斷章取義?能否?請明示。 事實要件主體在於「時間」的最終呈現在文章、板面大有不同): 事發於農曆七月,俗稱鬼月。波文前本 id當然知道絕非靈異事件。 文章發文時間: Aug 19 23:59:59 (八月十九日的最後一秒) 板面所見時間: 8/20 (八月二十日的八卦板第一篇) 著重一提,別忘了爆掛的該文還附有拮圖為證,真相怎麼沒在圖裡? 就是不明所以,可是卻又事實如此,爆個掛讓鄉民在鬼月離奇一下, 容有過份? 從何發現: 當八月二十日進板後按 'a' 查看本 id所有發文有無新推文, 睜大眼睛反覆看了好幾眼,明明當天根本沒波文啊, 因為該文是趕在八月十九日波的,目的是不想佔到隔天的額度, 只是完全沒想到竟然搶在八月十九日最後一秒。 除該文文末「低調」那一行是打個小廣告以求周知之外, 內文從頭到尾何以不符合「爆掛」的要件?「鬧板」更從何說起? 所謂爆掛,不正是必須根據事實,並且出人意表嗎? 八卦板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文風早已成為特色, 該文對不相干的枝節略以小說手法處理,敢問可有出格? (註:本 id沒那個頭腦去算準 PTT系統的時間, 但原文以「昨天為了排毒賤身,搶最後一秒射出叭吱澳洨文」處理, 此乃小說手法也。能據之而厚非?) 標題和內文的字都事先斟酌挑了,是幹你「嗎」,不是幹你「媽」, 況且針對的是 PTT的主機系統,並且縱然「怒發六篇」也絕無超貼。 針對濫用爆掛、鬧板、超貼、厚問等指控,前因已羅列於上,還請 組務明察為荷。 Best regards, 附件 1、原退水桶文 2、溝通信 3、退文水桶公告 4、八卦板板規第二、九條 ※ 編輯: hydroxylo (1.168.19.200), 09/05/2014 00:20:37

09/05 00:13, , 6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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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18, , 7F
趕時間,先退文。
09/05 00:18, 7F
※ 編輯: hydroxylo (1.168.19.200), 09/05/2014 00:24:15

09/05 00:23, , 8F
拜託你先看一下置底好嗎?否則,根本不會通過
09/05 00:23, 8F

09/05 00:36, , 9F
證據四檢附錯誤 請注意是八卦板水桶公告 而非信件水桶通
09/05 00:36, 9F

09/05 00:36, , 10F
09/05 00:36, 10F

09/05 00:38, , 11F
順帶一提 你既已自消退文 訴求為解除推文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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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39, , 12F
就算小組判決板主敗訴 板主也沒退文可以申請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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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42, , 13F
這篇會淫的!boyo板主判鬧板退文 那個喜歡擦屁股的某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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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43, , 14F
(聽說不能說他壞話 不然會寄一封很長催淚告白文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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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44, , 15F
的水桶自然不能算 這樣形同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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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48, , 16F
附件1已經修改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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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49, , 17F
你都已經自己消除劣退。又怎麼要求解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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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50, , 18F
所有的附件都不能修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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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0:50, , 19F
附件一已修改實屬無效 附件十未自相關看板轉錄亦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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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1:05, , 20F
附件八、九才是我所說的水桶公告 附件四是水桶通知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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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1:05, , 21F
在申訴時是不需要也不必檢附的
09/05 01:05, 21F
唉呀~ 各位體力真好! 方才本 id正要上樓睡覺,樓梯走一半才想到, 好像系統發的水桶通知是 iPad3板主回信的前一天發的, 趕忙下樓再打開筆電確認,果不其然! 只好趕忙發個不符格式的文來確認時間點, (可是好像又慢了幾秒,至盼組務不要死抓這一點不饒人) 再把接近準備好的申訴主文貼上、上色。 其實,這幾天光看 hateOnas和其他先進的範例,頭都要昏了, 再者,剛剛光是要從信箱轉錄就卡在那裡,不知怎麼轉, 然後又看到推文裡說按到 'E' 編輯即屬無效的指正, 再重新轉錄,申訴的新手也只能左支右絀,忙得暈頭轉向了。 好吧。盡人事。來去睏。感謝各位推文指導!Bye~ ※ 編輯: hydroxylo (1.168.19.200), 09/05/2014 01:14:15 ※ 編輯: hydroxylo (111.252.240.244), 09/05/2014 07:11:11 ※ 編輯: hydroxylo (61.223.41.154), 09/05/2014 13:06:45 ※ 編輯: hydroxylo (61.223.41.154), 09/05/2014 13:09:33 ※ hydroxylo:轉錄至看板 BoardCourt 01/12 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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