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次新增板主問題
遞補的方式很荒謬,若因本次選舉參選人中有某位參選人在
「選舉過程」中即發生參選資格不符,選舉單位應該立即發
現並做適當之處置,不該發生繼續參選,並讓選舉人繼續投
票導致廢票,或資格不符的人當選之現象。
更何況讓參選人劣文導致當選無效的也是選舉單位本身,不
該未發現而未處置,放任至投票結束甚至開票結束後才處理
。
今天剛好「被劣文」是發生在選舉期間,開票後變成當選無
效要遞補,實則過去也有不少劣文「處理時間」晚了好幾天
,試想若今天某當選人的劣文是在公佈當選並已上任後好幾
天才被劣的呢?要不要拔掉版主職位?還可以回頭直接遞補
嗎?要不要擇期重選補足缺額?
選舉版主兩名,是否有一定得藉一次選舉「補足缺額」之需
?如果此次只有兩名參選?不就篤定全部當選?如果只有一
人參選,如何「遞補」?難道就不選了嗎?如果此次可獲「
遞補」的不是票數特別接近的「毛主席」,而是得票率3%以
內的極小票數其他人,而這種得票率的人偏偏一大堆,這樣
的遞補,會不會引起質疑?難道得1票甚至0票的,只要符合
「遞補順序」,就可以「當選」?
如果第三名有兩個人以上同票數呢?召集起來抽籤決定?
利用「遞補」便宜行事,卻忽略選舉過程的嚴謹性和正當性。
否則投票前之參選資格審查制度也可以廢除了,反正都來參
選,選完再看看誰不符資格,依序剔除,依序遞補就好。
另遞補合理嗎?不能讓當選無疑義的先上任,缺額再重新投
票嗎?可以遞補的話,假設選舉完畢有新版主或老版主就不
幹了要辭職造成缺額,那能不能後面的遞補?若參選過程有
人要搓圓仔湯,故意造成劣文資格不符,聲勢較高的不就等
著遞補就好了?
最重要的是,把投票的人當傻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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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6.43.177
推
07/19 12:17, , 1F
07/19 12:17, 1F
※ 編輯: kent 來自: 220.136.43.177 (07/19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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