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八卦版主JasonBourne劣退判決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時間14年前 (2009/09/21 12:24),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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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asonBourne (最貼心的事)》之銘言: : ※ 引述《franktassone ()》之銘言: : : 刪法的緣由,我不知你也不知。所以,這有解釋的空間,對嗎? : : 也許後來版主覺得都解釋過了,應該不會造成疑義,這也有可能,是嗎? : : 我會找之前的版規就是因為"現在的版規"沒有解釋"。 : 被刪除的,不是前任板主對板規的解釋,而是板規本身,所以跟疑不疑義 : 沒有關係。 : 在解釋論上,規範文字被刪除,即失其效力,所以在小組長沒有立下規範之前, : 對於被明文刪除的板規,我無法執行。 我並無請現任版主遵其效力,但無明文解釋是事實。 我也只是引用之前對這版規的解釋。 : : 當然,現任版主不受拘束,所以,我己經改為"參考"。對不起! : : 但是,這樣會不會造成一罪但不同處罰的情形呢?或是同時間不同版主對於 : : 此條版規也會有不同的解釋呢?而這樣是合理的嗎? : : 個人覺得,是不是要把版規規定的"清楚"呢? : 如同上述,差異的不是「相同板規,前後任板主解釋不同」,而是「板規已經不 : 同」。再說,如果要嚴格依照板規來看,板主可以隨時補充修正板規,實質上幾 : 乎等於「板主的解釋變了」就等於「板規變了」。只是我覺得這樣板友可能會被 : 突襲,所以才請你指出,在「現行板規」下,如果有前任板主曾經採取支持你的 : 解釋,我會幫你取消劣文。 : 再說一次,不是「板主的解釋改變」,而是「板規改變」。 我能不能也這樣說明: 如果有前任版主曾經採取支持現任版主的解釋,我也能接受劣退? 如果舉不出來,那現在版主應"受約束"? 這又好像不是我申訴的主由,是嗎? 能不能請JB也問一下,現任其他版主對此爭議? 畢竟現任版主適用目前版規,如果有別的解釋,是否代表這版規真有"解釋 清楚"的必要? 閣下的意思大約是不管內容、網站是不是同一個,都算違反。我所解讀。 但我的意思是"內容是相同且為同一報紙所報導"只是網路上用兩則區分。 單純為補齊此新聞的完整性。因為在實體報紙是同一版面,在別的網站 也許同樣內容只用一個網址報導。 我覺得並無違反版規。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6.201.118 ※ 編輯: franktassone 來自: 59.126.201.118 (09/21 12:26) ※ 編輯: franktassone 來自: 59.126.201.118 (09/21 12:32)

09/21 14:46, , 1F
不是新板規「無明文解釋」,是新板規把原規定刪除
09/21 14:46, 1F

09/21 14:46, , 2F
再說一次,你引的,不是「板規解釋」,是「板規文字」
09/21 14:46, 2F

09/21 14:50, , 3F
那裡的文字不就是在解釋嗎?個人是如此認為!
09/21 14:50, 3F

09/21 15:02, , 4F
既然你也同意被刪除的是板規文字,那我就沒有意見了
09/21 15:02, 4F

09/21 15:03, , 5F
剩下的就由小組長裁決。
09/21 15:03, 5F

09/21 15:03, , 6F
不過我可以很確定的告訴你,規範解釋與規範文字不相同
09/21 15:03, 6F

09/21 15:04, , 7F
解釋可因解釋者而異,但被放進了板規,就有客觀化效力
09/21 15:04, 7F

09/21 15:05, , 8F
所以「板主刪除板規」跟「板主解釋板規」是不一樣的
09/21 15:05, 8F

09/21 15:17, , 9F
請你不要誤解,可以看看我最新發的。即知:有問題!
09/21 15:17,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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