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八卦版主 peggytang 不當劣文

看板L_TalkandCha作者 (迷你的海灘)時間15年前 (2008/08/31 19:0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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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omplains (New Metal)》之銘言: : ※ 引述《whackup (迷你的海灘)》之銘言: : : 組務你好 : : 我於前日在八卦版發文, : : 因非惡意違反版規而被劣退. : : (同版另一篇文經另外的版主提醒就即時改正, 顯非惡意.) : : 詳細內容可參閱 gossippicket 版 1214 篇. : : (另與 peggytang 版主有數封私人信件, 若組務需要可提供.) c 版主你局外人不了解, 我覺的你沒必要插手這件事. : 有個西方哲人這樣說的 : 不知者有罪 你知道這句話的真正意義嗎? : 不知情的人 往往是最罪大惡極的 這句話非常可笑, 請問你是從那裡看來的? : 我舉個例子 : 在新加坡 吐口香糖是會受到法律懲罰的 新加坡根本就沒賣口香糖, 這兩件事相比根本是不倫不類. : 拿既定之舊有認知 是不是顯得鄉憨 : 國有國法 板有板規 : 既然要去那個版發文 就有先熟知該版板規的義務 事實上, 在版上一般第一次犯版規的人多半是警告. 當你提醒我, 讓我把當篇文章改正之後. 另一版主卻找更早之前的文章其中的"一個字"給我劣退. 這本身就已經是陷版民於不義之中. (而且是在半日之後, 刪文時間更是我質疑 peggytang 版主管版不當的時候. 更是突顯本次劣退的問題是否流於個人情緒的產物.) : 有義務後 才有享受該版發文之權利 : 不知者無罪 在八卦版 我可以挑明跟你說 這不成立 : 我直接以八卦版主的身分駁回你 : 我也認為再上訴上去也無任何意義 坦白說, c 版主你並不是組務, 我不太明瞭你有何權力可以說這是一件無意義的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56.161.191 ※ 編輯: whackup 來自: 59.156.161.191 (08/31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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