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06] 不服Kaohsiung版主simonjen處分

看板L_TaiwanPlaz作者 (短ID真好)時間3年前 (2020/12/16 16:14),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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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A6 信箱] 作者: simonjen (狂) 標題: Re: 退回文章(1-8:請參閱公告#1VrunT0r (Kaohsiung))[問題] 澄清路 時間: Tue Dec 15 12:01:23 2020 您好: 關於案件中的部分該回覆的我想我在申訴板已有回覆。 至於走形式一事似乎是您對我的指控,我想您所稱"何須我多說"? 我該認您所指控的內容是"您是多說"還是......? 不過您自己走形式一事不需要告知我,這件事情您自己懂就好, 不需要宣稱到"信件就是 大家走個形式 都懂得"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引述《A6 (短ID真好)》之銘言: : 首先 本人並未認為本人簽名有檔違規 : 有錯才需要反省 如果我都認為有錯我為何要申訴? : 您不覺得這和我們信件往來的目的有點出入? : 當然您主觀認為違規 我尊重 但確實是 斷 章 取 義了 : 所以我申訴並未對判決其中是否參雜其他因素做過多揣測 : 申訴根據文章/信件/公告等內容 指出您出現的錯誤予以糾正 : 在走行事有沒有概括到您 這些您自己心裡清楚何須我多說 : ※ 引述《simonjen (狂)》之銘言: : : 您好: : : 或許您只是走一個形式,無意針對您的違規行為反省,但我是依權責與義務 : : 針對判決內容回信,依判決的客觀要素與心證結果作為回覆內容,對於我寄出的 : : 每一封信我均對其內容負責並署名之,因此表明只是走形式的狀況之下請不要把 : : 我也概括進來,感謝。 : : 高雄板板主 simonjen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212.242 (臺灣)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A6 (101.87.96.8 中國), 12/16/2020 16:14:42

12/16 16:15, 3年前 , 1F
我必須說明喔 他自己把走形式當成對他的指控 我不知道他自己
12/16 16:15, 1F

12/16 16:16, 3年前 , 2F
是怎麼臆測出來的 所以我根本不想理他
12/16 16:16, 2F

12/16 16:17, 3年前 , 3F
非常口語的東西 他非要我承認是我對他的指控 我是莫名其妙
12/16 16:17, 3F
文章代碼(AID): #1VsS7plO (L_TaiwanPla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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